在这温柔的人世间 (第1/2页)
水雾轻轻迸溅,细细密密的清凉笼在眼前,隔出一层奶白色水膜。这是久违的一眼,差不多十年没见,他变了太多,又好像一点也没变。 他在栅栏外看我种花,不知道看了多久,此刻我蹲在泥地里,鼻尖挂满汗珠,穿搞笑的短袖短裤,腿上被蚊子叮了几个大包,愣头愣脑地问:“你想要玫瑰吗?” 凌歌想了想,说:“我要红的。” 我摘下一朵红玫瑰,剪掉花刺,走到栅栏边递给他。 “听说蔷薇科植物适宜酸性土壤,不能用硬水灌溉。” (硬水:含较多钙镁化合物的地下水。玫瑰属蔷薇科植物。) 我回头看一眼兀自喷水的管道,总阀连接着地下井。“嗯,最好用池水,或者收集雨水浇花,不过刚才我给玫瑰施过了磷钾液态肥,可以中和碱性。” “每天都要浇水吗?” “差不多吧,早晨浇一次,太阳落山后浇一次。等进入雨季后就不用浇水了。” 怎么种玫瑰,选什么土,施什么肥,浇什么水,久别重逢后,他与我自然而然地话起家常,再寻常不过。 “小净。”凌歌忽然很轻地喊我一声。 我抬眼看他,看他默不作声地注视我,那双潋滟的凤眼被眼镜片遮住,变得内敛无华,他整个人都褪去了少年时的锐意。 “飞走了。”他意有所指。 我偏过头,恰好一只白蝶飞离我肩膀,翩跹而去,隐入花丛寻不见,几只绿蜻蜓高低错落地游荡,夏树摇晃,蝉鸣渐渐熄落,老张推开窗朝我大喊:“小伙子浪费水哦!” “啊?噢噢。”我连忙跳出泥地关掉水闸,老张坐在门卫亭里,朝我挥挥手:“快走吧,都过了下班点了,你要是有女朋友她早跟人跑喽。” 我拽着衣角,一身臭汗地走出大门,凌歌迎着我走来,灰T恤,黑运动裤,个子修长笔挺。干干净净,我的故人,往日的清风再次拂面,他还是那个洁净到骨子里的凌歌。 “一起走一走吧。”他发出邀请。 临近傍晚的街道上烟火气浓厚,地铁站口的面包店散发奶油暖香,老太太推着婴儿车散步,情侣们依偎着谈天说地。我跟凌歌之间隔了半米距离,并排漫步。他单手插着裤兜,玫瑰花也在兜里。 “你现在做哪方面的研究?”我问。 “宇宙射线。” 我对这方面并非全然不知,宇宙射线,就是宇宙空间内的高能粒子流,涉及理论物理、天文学等层面。 “什么时候转行的?” 凌歌说:“本科,在麻省选修概率论,比较感兴趣,就读了生物和理论物理的双学位。” 原来是这样。我又问:“那你现在只为中国工作?” “对。” “什么时候回去?” 凌歌顿了顿,说:“我请了一个长假。” 没错,应该的,我能想象到他现在的焦头烂额,以他的出身,想出柜,想要和陈栖雪结婚,绝对要打一场持久战,这非常难,在中国尤其难。 “小心。”凌歌突然揽住我肩膀,与此同时一辆自行车从我身旁擦过,车铃滴滴泠泠呖呖,像极了上世纪走街串巷的老式车铃声。 骑车的青年回头对我比了个中指,屁股悬空,两脚将踏板蹬得飞快,冲刺上了令港大桥,他的白衬衣被风吹得鼓满,像一只滑翔的海鸥。 真正的海鸥在空中盘旋,翅膀上洇染晚霞的浅紫,河面上的轮船缓慢航行,汽笛呜呜然,低哑而悠长,令港码头灯火璀璨。 这里是令港区最美的地方,斜拉索结构的大桥通体洁白,从东岸延伸到西岸港口,一样是高楼华厦,一样是美轮美奂,满城的霓虹,只有桥上不见。 一盏盏白地灯从下向上照耀,八十八根拉索煊亮高耸,大桥平坦,好像要通往到不了的远方。 我想起了少年时收到过的一张明信片,上面印着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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