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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叮叮咚咚漫不经心的弹了两首曲子,就缩回了手,跑到一边儿的火盆前去烤火儿,太冷了,不知不觉冬天已经到来。 抽抽鼻子,红薯的香味儿很甜。 魏宁很喜欢吃红薯,不过这种东西难登大雅之堂,因亩产高,为穷人所喜爱。尤其是放到炭盆上烤来吃,香软甜糯,为魏宁所钟爱。 魏宁掰了一半递给明湛,“少吃些,听明月说你天天吃,大便干。” 若不是香香甜甜的红薯还在冒着喷香儿的热气,引人食欲,明湛差点儿直接拍到魏宁脸上。他,他也喜欢吃这个,小厨房有心讨主子的欢喜,蒸的、煮的、油炸的、烤的、烘成红薯干,变着法儿的给明湛收拾了来吃,明湛连吃了三天,结果吃成便秘,在马桶上坐了小半个时辰,后头的小菊花儿还受了些伤,才便了出来。 请御医开了几副通便的汤药才好了,哪知明月这个大嘴巴给唧咕出来,正巧给魏宁听个正着。今儿刚拿到烤红薯就先恶心明湛一番。 自从魏宁敲边打鼓的帮了明湛一个小忙,助明湛得到了帝都权鉴,狼狈为奸的两个家伙心照不宣,交情更近了一步,魏宁闲了便会来石榴院逛一圈儿 魏宁认为明湛野心勃勃,如今明湛龙遇浅滩,正是交好的机会,反正,明湛若飞黄腾达,他们交情在先。若明湛野心夭折,对魏宁也没啥损失。而且,他有一个便利,他是奉旨教明湛乐理。 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 不过说句心理话,魏宁还挺喜欢看明湛郁闷时嘟起的嘴巴。 魏宁天生一张薄唇,常被人批判凉薄。不过,明湛就是那种粉粉肉肉的唇,圆圆的,嘟起来像小小的花朵一样,可爱极了。 明湛吃东西的模样也乖巧,一小口一小口的,偶尔还会舔嘴角,认真而珍惜,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捧着龙肝凤胆呢,其实不过是不值一文的红薯。 魏宁喜欢明湛这种态度,视线落在明湛侧脸的细疤上,瞧了一会儿才说,“太医的药瞧着怎么没什么效用似的。” 明湛伸手摸了摸,其实太医的药不错,刚开始伤口痊愈后,只要刮风下雨阴天多云什么的便会发痒,比天气预报都要灵光。如今已经没什么感觉了。 魏宁凑近细看,明湛的皮肤真是极好,像刚磨出的带着热气的水豆腐,因为年纪小,还有细细的绒毛儿,故此,这道疤极是扎眼。魏宁深觉惋惜,摸了摸,问明湛,“还疼吗?” 明湛白眼,这人不是傻了吧?都妈的结疤了,还问疼不疼。 “好了,这么丑,还翻什么白眼。”魏宁笑着捏捏明湛的脸,“怎么觉得你又胖了。” “冬天穿的多。”明湛在魏宁的掌心写了一句,他不乐意别人说他胖。可能他就是容易发胖的体质,喝口凉水都要胖。 “要不要我教你剑术?听说你早就不去校场学骑射了,每天练练剑也不错的。”魏宁道,在他看来明湛胖就是因为不爱动弹的原因,而且一到冬天,连书都不乐意念,就喜欢天天裹在被窝儿里,懒猪一个。要命的是,明湛对于美食很有兴趣,胃口极好,最最要命的是,明湛还不挑食,他基本上没有不爱吃的东西。 这种品质,如果出生于贫民之家,父母肯定极省心,说这孩子好养活,不挑饭食。可偏偏明湛住在宫里,要什么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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