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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洛维亚有他十辈子也赚不到的钱──即使他是个要价很高的顶级杀手。 “五十年前火星计画被踢来踢去,就是没人看好。谁晓得现在挖到能源矿!西北财阀更是发得可以流油了,虽然火星上的粮田早已让西北财阀的荷包赚饱了钞票,装粮船一船船开往地球,换成一迭迭钞票跌进莫洛维亚的口袋……” 好吧!莫洛维亚确实很富有。富有得令人恨之入骨! 所长在大厅布置了一个临时欢迎会,所长也是三个小时前才收到通知,使他来不及做更多讨好大老板的准备工作。所有把能到的主管阶层都叫来了,好让场面风风光光。 手上没工作的人一律得到有薪偷懒的机会,莱辛也挤在欢迎的人群中。几个为数甚少的女职员还特地到化妆室重新上妆过,笨母狗!她们可以见人,不代表可以飞上枝头做凤凰。 当卡尔·莫洛维亚在随身保镖的伴随下出现在大厅时,所有的人全部都把眼睛放到他身上。从一张张阿谀奉承的脸孔上,莱辛看到了……他立刻就明白他们眼里看到的是什么:一个掌握一切的男人! 有钱就等于一切!跟莱辛人生第一个最宝贵经验一样:“Money is everything!” 他很清楚卡尔·莫洛维亚是谁! 卡尔·凯撒·班杰明·莫洛维亚!连全名都记得该死地清楚。因为那个家伙曾经那样大咧咧地向他自报名字,那副高高在上的嘴脸让人想掴他一巴掌,他以为他自己很行,而且比所有人都高人一等,哦!他小时候是一个势利的小贱种,现在则是一头“屁股比脸还高的烂孔雀”。 长大后的莫洛维亚就跟莱辛猜想的一样(其实从新闻、杂志上有关莫洛维亚的消息不曾间断,莱辛经常偶尔会在财经杂志里看到他的照片),很英俊,可以说是英俊得太过分了!任何人都会觉得他像童话故事里的白马王子──镶黄金马鞍的王子。 莱辛很难不全神贯注盯着他,他们相距不到五十码,他是第二次这么近看见他,距离上次已经有十七年之久。莱辛出生于加州某一个群魔乱舞的乡下小镇,那个肮脏小镇和有钱人的别墅区只隔着一条宽敞的磁浮公路,公路就是天堂与地狱的分界线。最有钱的莫洛维亚在那儿也有别墅摆阔,并不住那边,反倒在那边打杂的莱辛一家人住在别墅中……的佣人房里。每年只有那么一、两天正主儿会来露个脸,莫洛维亚家的小少爷,个头没比他高多少,却是全世界最跩的娘娘腔小鬼──也是最有钱的!所以他连靠近他的资格都没有。 他还能说什么?将近二十年的时间过去,莫洛维亚混得更好了!而他只有名声是轰轰烈烈,还是很不光彩的被捕了,落得一个在火星玩命、努力多活几天的下场。 卡尔·莫洛维亚长得很高,也比想象中强壮,不过是那种健身房里锻炼出来的强壮,他的本质仍是娇生惯养的嫩呆少爷,因为他的皮肤很白,俊美的脸孔上全是养尊处优之下的无所畏惧气质。金发亮得跟金丝简直没两样,发长及腰,只有摇滚乐团时兴这种长度,反正卡尔·莫洛维亚是个只顺自己心意、不管别人怎么想的家伙,头发长度与形象根本无关紧要。莱辛觉得他的长发很碍眼,却不能否认说那一点也不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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