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术炼金士(第六集)_第二章初试啼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二章初试啼声 (第1/2页)

    吃完午饭后我们带着装备和药物回到会场,立即发现很多选手已经撘起自己的小帐篷。我们没有帐篷,唯有跟玲姨借了一张台四张椅,一叠纸和笔,算是自己的小基地。

    告事板前人头涌涌,他们都在抄新鲜出炉的幼狮对战表,抄完后都赶回去分析情况。力猛夫因为体型雄大,他索性让佐明治骑在肩上,两人轻易就逼进人群中,由佐明治负责抄写工作。玩了半小时,人流开始散退,他们从告事板前回来,佐明治说:“我﹑安格斯和艾岚都不用打第一场,倒是阿猛要出赛,他的第一个对手是二年级的魔法系学生。”

    力猛夫是典型的街头路人甲选手,只不过比较大力,面对魔法还是很头痛,他跳起来怪叫道:“不是这幺黑吧,第一场就碰上魔法师?”

    艾岚笑道:“一定忘了拜神吧。”

    柏妮问道:“你从来没跟法师交手?”

    力猛夫用力摇头,佐明治事前已经做了很多情报工作,他打开自己的笔记说:“不必担心,对方是治疗系学生,攻击力应该有限,你使用什幺武器?”

    力猛夫举起双手说:“俺除了打铁外不懂用器具,只靠这对拳头。”

    我们几个都哑口无言,教授问道:“相信你连道具也不会有吧。”

    力猛夫傻笑道:“没有,呵呵呵呵…”

    我一拍额头摇首说:“不愧是路人甲选手,借钱给你参赛是我一找回……生最大的失误,这儿有些道具勉强借给你。”

    力猛夫说:“除了打架,俺不会用啥魔法石之类的东东。”

    从脚下抬出工具箱,我反问道:“把东西扔出去你总会懂吧?”

    教授也笑着拿出一条咒符,道:“把这个贴在心口处,你应该也会懂吧。”

    力猛夫连环点了五次头,说:“这个懂!”

    距离比赛尚余一小时,力猛夫已经回去穿盔甲,佐明治和艾岚对我的道具大感兴趣,问道:“菜刀?胡椒粉?壁布钉?你买这些东西干什幺?”

    柏妮踢了佐明治一脚,道:“笨蛋!别小看这些东西,在欠缺资源的情况下,这些都是很实用的道具,以前参赛的选手也曾用上。”

    艾岚拿着一瓶药水问道:“这些是什幺?又黑又绿很呕心。”

    教授用拐杖敲了艾岚头壳,说:“没见识,这是小回复药,可以在短时间内回复体力和精神,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

    佐明治和艾岚乖乖闭嘴,叫他们研究咒语就可以,运用道具却是糊里糊涂。若非我有炼金术的底子,才可以做出适合的道具和药物。在他们观察道具的时间,力猛夫已经换好了盔甲,我们四周的选手为之侧目。

    力猛夫穿了一件黑色兽骨甲,带一个深蓝铁头盔,挂一条老虎皮披风,配上他高人一等的雄伟体型,就算什幺都不做亦足够吓跑狼狗。教授和柏妮眼前一亮,道:“若果不知道他是妓院护庭,骤眼看谁都会以为他是一名将军。”

    其他选手见到力猛夫都跳开三尺,连佐明治亦点头说:“果然是人靠衣装,这个模样才不像路人甲。”

    力猛夫苦笑说:“俺不是路人甲好不好?”

    我将两把菜刀和一瓶胡椒给力猛夫收好,柏妮说:“你要紧记,无论身体有多强壮,也不可能敌得过魔法的威力。过了让时之后,要尽量贴近对手,胡椒是你唯一中断法师念咒的道具,要小心使用。”

    力猛夫可能想起今早我所使用的法术,他浑身打个寒颤,道:“俺明白,俺不会笨到硬碰魔法。”

    艾岚也暗自记在心内,她是正宗法师,要是被胡椒打中同样不能再念咒语。目送力猛夫离开,艾岚问道:“要不要去看他比赛?”

    佐明治将对战表放在台上,说:“就算去看也无法帮什幺,我要去观察下一场的对手。”

    依照这份表的分析,我接下来的对手是两名路人甲的胜方,艾岚也是一样,但是佐明治比较不幸,很大机会遇上海外的三年级学长。佐明治已经去了擂台观战,教授和柏妮突然投契,他们拿着对战表开始计算胜率和赔率?!

    我跟艾岚也不浪费时间,带上纸笔分头观察重点对手,柏妮则兴趣勃勃去下注码,教授看守小基地兼拨扇凉快。

    进入擂台会场,这儿早塞了几百人,整个场地有八个擂台,同一时间会进行八场比赛,为了安全起见我只好陪着艾岚走,免得她被人偷袭。去看了我下一场的对手,他是一个拿着大刀接近廿岁的年轻人,不过我相信他不是首次参战。

    艾岚可真是走运,她到达擂台时刚刚打完,胜方是一个十分肥胖,使用大木桩作武器的少年。艾岚会心微笑,道:“今次发达了!”

    忽然旁边的擂台发起哄叫,只看到擂台上洒满血水,一条手臂掉在地上,手臂的主人早就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