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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儿,还选了一匹马骑。 从马场大门进来,往东是用来赌马的赛场,往西是可以跑马的牧场,中间便是唐浩初和高荣升约的贵宾接待室。赛场的比赛早结束了,所以看台上几乎见不到人影,只有西边的牧场上零星有人骑马射箭。牧场很大,——隆安赛马场本就位于城市西郊,便干脆将牧场一直扩建到了与邻城相交的山林,面积十分广阔,相比之下就显得人更少了。 唐浩初却用精神力感知到了很多人。 他的精神力的探测范围能达几千米远,可以将大半个马场都笼罩在内,不仅能探测到具体人数,还能探测到对方的身形体格。与此同时,脑中的时钟告诉他与高荣升约定的见面时间已到了,然而他只管不慌不忙地选马,仿佛眼下除了骑马散心之外并没有其它重要的事做一般。 这里饲养的马匹种类很全,几乎什么马都有,唐浩初最后选了一匹十分健壮的黑马,动作利落地上了马,继而扬鞭策马,在牧场上痛快自在地跑起来。随着马蹄滚滚,天空上竟也猛地滚起一声闷雷,接着有一滴雨水打在唐浩初额间。 下雨了。 这雨简直说下就下,而且从雨滴的大小能判断出雨势很可能越来越大,唐浩初因此而勒住了马,似乎打算掉头回去,那些隐藏在暗处的人也跟着动了。草木亦随之而动,连风都卷起波澜,唐浩初却在这时听到有人喊他的名字。 随声望去,竟看见了傅程言。 对方看起来有些狼狈,衣领都是歪的,身下的马也没有上鞍具,显然是情急之下随便找的一匹,裤腿上还不知从何处溅了泥点,与平常仪表得体的模样截然相反。唐浩初完全没想到傅程言会来,眉头已不自觉地皱紧了:“你怎么到这里来?” 满心都是唐浩初的安危的傅程言根本顾不得回答,只急匆匆地道:“浩初快走,这里有危险,我从……” 话没能说完,因为被枪响打断了,——声音传出的方向正是贵宾接待室所在的位置。这声枪响就像一个发令信号一样,周围的空气也散开一种说不出的异样气息,下一刻,埋伏在暗处的刺客已经举枪瞄准了唐浩初的心脏。 唐浩初也抽出了枪,——他的反应速度快到难以想象,在子弹刚发出的那一刻就计算出位置和速度,轻而易举地将对方射出的那颗子弹打偏,并反过来对着对方的要害扣动了扳机。 茂密的草丛能够掩藏身形,却不能像盾牌一样护住要害,这才是唐浩初将地点选在隆安马场的主要原因。藏得再好的刺客也会被他用精神力探测出来并一一解决,有墙体保护的刺客却难办多了。尤其是位于高楼上和长巷里的狙击手,他们会特别谨慎地躲在墙体沙袋等保护体后面,而且射程范围有可能远于精神力的探测范围。 在敌众我寡的情况下,致胜最重要的秘诀就是快,必须要速战速决,而唐浩初的动作快到简直不像人类,继那名刺客被一枪毙命之后,他又接二连三地对准其他试图动手的人开了好几枪,每一枪都弹无虚发。 血腥味迅速随着风雨蔓延了大半个牧场,转眼的功夫已将埋伏的刺客解决掉大半,身上带的两把枪的子弹也都用完了。所幸春日的傍晚本就黑得早,又因这场狂风骤雨变得更黑,唐浩初正趁机更换弹匣,大脑却探知到有一枚短箭正迅速冲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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