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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了,没办法,生存艰难。你认识邓廷歌是吧,他是我的同学。他说你是个好演员,我现在也这样觉得。我不是个好编剧,但能遇到一个好演员我始终觉得很幸运。” “你能走远的。坚持啊。”他说。 这突然之间转为交心气氛的一场谈话令陆晃有些应对不及。说完这些编剧把剧本塞给陆晃,自顾自走了。 这一行有人走有人留,一切其实都如常。出出入入,是很平常的变化。 唯有故事里的时间径自流淌,事事生变。 莫光玮邀请刘博到家中做客,刘博还记得他家里的地址和楼下的烧鸭铺,这让莫光玮很吃惊。 刘博跟莫光玮说自己的理想,说他每天巡逻的路线和看到的大事小事。事情琐碎、无聊,但他说来却趣味满满。 在一次被内鬼爆出来的走私活动中,莫光玮看到了抽调到缉私队的刘博。平日见惯了的朋友潜伏在墨一样黑的角落里,仿佛伺机而动的狼。莫光玮明明可以抽抢射击的。他知道自己能击中,然后刘博的左大腿将会永远残留着子弹的碎片,在每一个阴寒的雨天里隐隐作痛。 但他没有开枪。 他跳进了海里,悄无声息地潜水行至另一片僻静海滩。上岸扔掉湿透了的货物时,莫光玮知道自己有些事情扔不掉了。 在面对过太多恶意之后,刘博毫无心机的善意成了他致命的软肋。 陆晃和方一弘配合得越多,两人就越默契。随着剧情的进展,昔日同窗的针锋相对已经不可避免。 这日他和方一弘循例练习时,方一弘突然问他想不想加盟自家的服装店。 陆晃:“……什么?” 方一弘大笑:“很挣钱的。比做这一行挣钱多了。” 他给陆晃算了一笔账。陆晃的片酬和方一弘差不多,虽然因为的火热,他的酬劳上涨了不少,但除去被抽走的部分,均摊下来一集也就一万多块。 “二十集,我算你每一集一万五吧,也就三十万。”方一弘一边练拳一边说,“拍差不多两个月,还要做各种宣传,而且拍的时候又累又苦。这三十万的营业额,我们家那个店一个月也就挣回来了。” 陆晃震惊了:“方哥你这人不厚道啊。你说你开店贴补家用,这是贴补吗?你拍戏才是贴补家用吧?” “当时不熟,怎么好意思说实话。”方一弘承认了,“你可能以后还有很多机会,我不行了。家庭压力大,现在我老婆说要开分店,让我看着点。我又舍不下拍戏这个兴趣,所以想找找合伙人。” 陆晃倒是认真思考了方一弘的这个提议,最后拒绝了。 “我还是喜欢这个工作。”他说,“你知道我以前是拍什么类型片的。那时候比现在累得多苦得多。都挺过来了,我扔不下。” 方一弘再不提起这件事。只是后来在的宣传中,他不止一次跟记者强调:陆晃是个很好的演员,他是真心喜欢演戏。 那时候陆晃已经很有名气,他说的那些话在外人听来只是一些锦上添花的形容而已。 但方一弘真的说了许多遍,甚至在他年迈后写的回忆录里,也详详细细地把这件事写了下来,洋洋洒洒十多页。 宣传片开始在各大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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