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传之爱菱篇 第十九章 晋身天位 (第4/5页)
,几乎立刻就要拨剑,待得看清,却是不禁失笑。 只见西方壁角阴暗处,一名骑士口吐白沫,昏倒在地,却是狼嚎骑士团的长年杂役,陈由。 他胆小怕死,又是武艺低微,排剑阵自也轮不到他,没想到却因此逃过一劫,再看到李煜、朱炎、奇雷斯的激战,吓得屁滚尿流,昏了过去。 看他这等丑态,李煜自也懒得下杀手,低笑道:“我曾说过,若是那女孩不治,便血洗狼嚎,令此处没有一个活人,既然你们照作了,我就留下你这一个活口吧!” 语毕,迈开大步,飘然而去。 两场大战,虚耗了一日,论惊险,前一场激战时间虽长,却远不及第二场那样星驰电闪,变外生变,时时刻刻皆有丧命的危险。 想起朱炎临走时的话,李煜喃喃道:“什幺意思啊?魔界的家伙都是这样,见人就想挑战吗?” 艾尔铁诺历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香格里拉。香桂广场 夕阳西下,晚霞的红光,斜斜照映,将广场的石子路,染成一片火红,倍添艳丽。 有一群人,踏着泄气的脚步,走进广场。 他们是流兵,前几天,因为得到了老战友落草荣发的消息,想去投奔,哪知走到中途,老战友已经被当地的骑士团所剿灭,兵败身亡,他们被迫撤回,想到还要继续过无止境的游荡日子,心里这股丧气,是不用说了。 为首的大饼脸胖子,盘算着目前可用的款子,已渐坐吃山空,看来,得要把手上的金饰变卖了。 前阵子,就在这广场之上,有个不长眼的小侏儒,笨笨奉献了身上的金饰,还被他们骗去城门口,苦候那根本不会出现的人,后来没了消息,他们自也毫不关心。 本来金饰早该脱手了,不过,胖子认为,这金属的材质不明,仓促脱手,怕自坏商机,是以迟迟不肯就地变卖,现下活动经费将尽,只得找地方卖,谋个出路了。 走进广场,赫然发现,平时他们一伙人惯坐的南首座位,给人捷足先登。 广场面积甚大,而南首座位又甚多,那张桌子是个九人位的长桌,那人放着旁边大堆单人位不坐,独自大剌剌地在此占位,显是找碴来了。 占位的,是个男子,身上披了件大大的披风,盖住大半边身子,额头上圈了一圈白色头巾,背后背了个长形包裹,模样甚是英伟,却瞧不出实际年龄。 他自斟自酌,一副悠闲畅快的模样。 胖子看到这副模样,心里着实有些嘀咕,在香格里拉日久,要说结仇,也着实有了好些仇家,可别是给寻仇上门了,自己这一行九人,全是骑士,论实力,足够承担任何的硬碰硬,就是要小心,别中了人家的奸计,败的不明不白。 正要出声,那男子一声长笑,率先发言。 “众家兄弟,上哪发财去啦!这幺好的生意,也不通知小弟一声,真是枉费了大家老战友、好朋友一场啊!” 队里的红鼻老六,脾气最是暴躁,此时哪管其它,伸掌往那男子肩头按去,喝道:“兀那小子,少来这里乱认朋友……” 话没说完,红鼻老六的一张脸,连带那红色的酒糟鼻,忽地全成了惨白,只听他一声不哼,仰天便倒,也不知那男子施了什幺手段,竟令他气绝身亡了。 胖子心中骇然,知道这是顶尖高手的真气传劲,敌人有这等功夫,若是当真寻仇而来,那自己这些低层骑士,是计决不堪他一击的。 正自心慌,忽然瞥见在披风下,那男子的右手,被层层绷带所包扎,胖子心下一惊,想起传闻中那人的打扮,两相对照,差没口吐白沫,颤声道:“你……你是……” 男子的表情,仍然在笑,但笑意里已无半丝欢愉,倒像是猫捉老鼠时,玩弄猎物的尖锐笑容。 他笑道:“您真是贵人多忘事,前些日子,我们还一起喝酒、赌牌九、招妓咧! 诸位朋友都不记得了吗?” 一旁的骑士,见到同伴突然倒地,纷纷大怒,拨出光剑,想趁乱把这男人斩成肉酱。 “唉!翻脸不认人,世态炎凉啊!” 男子脸上的笑容敛住,对着几柄光剑,竟不闪避,伸出左手食指,对空虚点几下。 冲上来的骑士,只觉得身体如遭电殛,手脚麻软,一个个倒地不起。 “天……天亟剑法!” 胖子惊呼道:“你是……逐魔……浪人……吸血鬼韩……韩……” 说到这里,想起传闻中这人的辣手,只惊得牙齿打颤,再也说不出话来。 “不错,还认得你韩特大爷的天亟剑,总算是见过世面。” 韩特冷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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