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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见盛向安和一个女孩儿神情呆滞跪坐在地上,膝盖边是一片黑红的,辨不清是水是泥的污浊液体时,他想,这份庆幸都到头了。 他俯下身,盛赞还没告诉我,齐璨和他说了什麽,这些话也许不太好,所以他闹了别扭,在车上也不肯理我,可他答应过会告诉我,是他自己答应过的。 陶宋去捧他的脸,想掰开他的嘴巴听他说话。 不是要说吗,说吧,现在说。说要继续和我在一起也好,说讨厌我,像小时候那样在门缝里看我故意摔坏东西耍心眼也好,只要说一句。说呀,快说呀。 他的耳朵贴在盛赞湿润的嘴唇上,被人拉开时,还有黏连的触感。 像那天晚上的口红,颜色也像,他捻着指尖发笑,把这份鲜红的口脂涂满嘴唇。 尖锐的鸣叫和人群的嘈杂,还有吴遇仓皇的拉扯,都使他没能听盛赞说成半个字,他也说不了了,他昏迷着。 而风是凉的,像刀刮在脸上,一道口子显出来,乌黑的血直往下淌,汇到嘴角,和脑袋顶上掉下的尖刀碰在一起,触上舌苔,那味道竟然是甜的。至于光呢,明明红着,却发冷,但它没有风那麽锋利,只是磨着眼珠子,得把筋脉割下来。 陶宋见着盛赞被人送进那阵红光里,他们走得干脆毫不留恋,仿佛再也不会出来。 他一时之间失去方向,因此在混沌中发现摸着墙蹒跚而来的盛向安时,意志沉沦下去,一种灵魂出窍般的迷蒙感让他漂浮着迎上去,他看不清这张涕泪交错的少年面孔,满目只有红色,血的红色,叫他一把撕开。 ——陶宋一脚踹在盛向安的胸口,看他像浮萍似的轻飘飘,落到地上却发出沉重的坠地声,紧接着小腹一击,后背一击,五脏六腑都移了位,他却喊不出声,只能被迫地忍受着。 后来的吴遇匆忙上前,在陶宋用力的一脚即将踩下时拦腰把他抱开,他暴喝:“陶宋!” 陶宋听不见,他的声音似乎也浮着,在问:“我好早之前就说过,让你离盛赞远一点的。”盛向安让汗糊住眼睛,却能看见陶宋低下头来,脸颊沾着血,嘴唇残红,用气声问他:“是不是?” “我说过让你离他远一点的。” 他的眼里要淌出血来,偏偏这麽平静,像在说着同自己并不相关的话题。 时间多快多怪呀,一切都乱了,新的一年却也跟着到了。 作者有话说 今天是被一棍爆头的阿赞哥哥(困了,写得迷迷糊糊的,爆字数了。以及,可以骂任何人,除作者以外(,,?? . ??,,) 第二十六章 每个人的生命中总有一个节点,或早或晚,或巧或猝不及防。 陶宋的人生节点——不太妙——它在一阵耀眼的灯光和刺耳的刹车声中降临。初秋的雨天,他直挺卧在傲慢阴沉的穹顶之下,被雨水抽击的面部如同溃堤的洪流,一点一点融化了,冲走了。他想着那个女人挣扎着死去的模样,浑身一个抽搐,在陌生男人的怀里晕了过去。 意识沉浮着,等他再醒来,才知道自己高烧三天,烧得意识全无,却咬着牙连胡话都不肯说。 这麽固执的小孩,以后要吃苦头的。一个阿姨,也是厨娘,给他舀着汤说。 他不肯喝,怕有脏东西,刚开始还想爬下床逃跑,虽然他也不知道自己能去哪儿,但总归要走,这里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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