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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到,我这句话是对陈未说的。 这是最后一次了。 我再也不会去见他。 后来,林安招募我做了一段时间的书籍整理工,在签了保密协议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每个人都有一本书。不对,我没有。本着不能整理与自己具有关联的人物的书的原则,这本书交给了一个女孩子来审阅,只是在转交的时候,他快速地翻阅了简介。 再后来,我从张然的身体里出来,重回了自己的躯壳,可我仍然待在这个无亲无故的世界里,没有原因,也找不到原因。我提前退出了这个工作,到花店打工。又在隆冬,在火车站送了张然一程。 我感觉有些累了,不想啰嗦地说些有的没的。是的,我承认,我谈过一场与我完全无关的恋爱,现在,我带着我最喜欢的情敌送给我的一句话活着,那句话叫:既然无法改变,那就随遇而安。 ☆、番外: 作者有话要说: 林敬的番外 楔子: 他叫林敬,他没有故事,他能活到六十岁。以三十岁为界,恰好能把他的人生分成两半,他的后半生,一片漆黑。 【第七十四章】 洛城只有一个大学,占地面积很大,邻城郊,越过后山走过一片榕树林,就是与其他城市的分界线,木桩上绕着铁丝网,实打实地通着电,有时一些野生动物不小心撞上去,被电死,就烂在那里。 火车站也荒了很久,生锈的铁轨上停着几个空旷的运货车厢,上面长着些杂草和青苔,粘着些干巴巴的鸟屎,它太脏了,连流浪汉都不会选择住在这里。林敬喜欢这儿,可以坐在裂着口的椅子上喝瓶汽水。他也经常去学校后面的榕树林,踩着地上厚而软的叶子和榕树果,看着铁丝网,什么也不干。他不怎么去思考一些超过基本生活所需之外的东西,他到这儿来,没什么原因。地上卷着一张稀烂的宣传单,被雨冲刷了好几回,表面一层灰。林敬知道上面写着什么,一群写东西的人拿着笔杆子说这座城市就像爆发了鼠疫被隔离的城市一样,其背后一定有不可宣之于众的秘密。 林敬垂着头,把手臂搭在腿上,觉得了无生趣。 他把放在地上的汽水罐提起来,扔进垃圾桶,回家。 他妈妈早产了,医院的救护车卡在两条街外的街道口,被一堆乱停的自行车挡着,进不到里面。他看见救护车的时候,心里觉得有些紧张,想了一下飞快地往家里赶,家门口围着几个人,他妈妈躺在担架上,正往外面送。他见状马上又跑回街道,把自行车往里面掀,进不去的就用抬,救护车的司机见状也下了车,架势跟砸车差不多。主要的障碍清除了,司机道了谢又回了车上,往里开。林敬一个人气喘吁吁地站在那里,被来骑车的几个人逮住,照着他一顿揍,双拳难敌四手,他听见救护车呼啸而过的声音,一把推开他们,往医院的方向跑。跑了一站路,他在公交站台停下,对着玻璃广告牌用袖子把从鼻子里流出来的血擦掉,镇定地开始等四路车。 他头发很乱,衣服上也有脚印,袖子上一团乌红的血。他这幅样子到了医院,被他爸狠狠地教育了几句。他在手术室外静静地站着,等护士出来说情况的时候,才终于松了一口气。靠在墙壁上,又用袖子揩了揩人中上干了的血。 林安脸上的皮肤又红又皱,很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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