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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爱爱。用钱文忠的话说,往上数三代不都是泥腿子么,脚跟上的泥巴都没洗干净呢,谁也别嫌弃谁,不用整的那么现实,人生追求了物质就该追求精神了,像他们这帮人,从小物质就很丰富,那就该追求点不一样的。 钱文忠从小就叛逆,牵着不走打着往后退的主,整天跟他爸对着干。他是个富二代,家里在南市也是数一数二的有钱人了,这家伙一毕业就在他老爸的公司里从销售开始做起。 几年时间,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混得风生水起,别人提起他都说虎父无犬子,是个做生意的料。 他交了个女朋友,哦不对,是老婆。钱文忠因为业务往来,在国际酒定了个有个长期包间,她老婆当时刚大学毕业,没找着好的工作,就在国际酒店大堂做前台小姐,一来二去两人就这么认识了。 具体两人怎么回事,谁也不知道啊,那个小子保密工作做的不错。谈了一年多了,钱文忠才把她带出来先见了见他们这帮发小,后来又带回家见父母,结果爸妈不同意。 不同意也没辙,人家两爱得死去活来的,说什么都要在一起,后来钱文忠偷了家里的户口本,直接去民政局领证结婚,再请他们这么帮哥们吃了顿饭,就算摆过结婚宴了,宴会上虽说没有父母的祝福,两人照样笑得很开心。 他爸妈得知两人先斩后奏直接登记了,气得把他赶出家门,断掉他所有信用卡,扬言要是不离婚,要跟他断绝关系。 钱文忠更牛,早在跟他老婆在一起的时候,他担心父母会看不起老婆的工作以及出身,人家拿着这么些年的赚的钱,再加上以前存的零花钱,早就在海市以他老婆的名义买了套三居室的房子,领着老婆去海市发展了,嗨,不在你眼皮底下,不领你的工资,管不着了吧,够牛! 哪像他担心别人异样的眼光,担心父母不同意,放不开手脚缩头缩尾的,不就是离过婚么,又不是她的错,搞到最后人都不见了,痛苦难受的还是自己,别人又没替自己受过! 不过钱文忠的做法有点偏激,矛盾激化了,他不赞同,他希望有更稳妥的办法。 钱文忠有些话他挺赞同的:“我结婚娶老婆,又不是我爸妈娶老婆,他们能同意最好,皆大欢喜;不同意也没关系,最后跟我过日子的是我老婆,能陪我走完下半生的是我的老婆和孩子。” “至于他们所谓的强强联姻,企业更上一层楼什么的,企业做强不是联姻的产物,靠的是自己,有能力自己管,没能力请人管,自己拿分红,有什么不好。钱这玩意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必要。” “不能因为他们不同意,就束手束脚,放弃我的人生,我的人生我做主!” 想到璐露陪伴他的那一年多的时间里,沈浩从没有让她以他女友身份出席过任何公共场合,大多数聚会还只是朋友的身份。 两人偶尔吃完饭出去散步,在马路上牵手都是偷偷摸摸的,多数时候两人都是一前一后走着,他像旧社会人家的大少爷,她则像旧社会没地位的小媳妇。 他没请璐露去影院看过电影、没带她去商业街逛过街买过衣服、也没有请她去吃过一次大餐。到是璐露为他买过不少衣服、裤子、鞋子等,现在他只保留了一套,还是因为当时穿在身上,才得以保留。 其他的衣物留在璐露公寓,她离开时凡是自己用不到的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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