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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他来得更勤了,最起码吃掉了我家四分之一的冰棍。 岑太太和岑先生也都喜欢他,觉得他聪明开朗,家世也好,是个值得结交的朋友。岑先生甚至还提点沁春:“越是年少时的交情纯真深厚,越是应当同‘值得’的人相与,等以后出了社会,再想与高门富户来往,别人还要看你配不配呢。” 他说完这些话转头看到我,不由自主地摇摇头:“沁春倒是很拎得清,几个小朋友皆有大前途,染春怎么就没朋友呢?” 我不服气,小声争辩:“我怎么没朋友?沁春的朋友也都与我相熟。” 岑先生更加将头大摇特摇:“真是稚子!真是稚子啊!” 沁春在一边大声反驳:“染春这样有什么不好?我会得照顾他一生一世!” 岑先生瞪他:“那你可要记牢这句话,以后讨了老婆也不要忘记才好。” 沁春朝我吐舌头,与我一式一样的面孔扮了个鬼脸。想想也确实难为他,明明与我一样的年纪,只因为比我早出生几分钟,就要许下照顾胞弟的诺言。 我相信他今日的真心,但若日后他不能实现,我也必不会怨怼他。 丁卓在家中来来往往,完全没有注意到有人时时刻刻观察着他。他的一双眼睛只顾跟着沁春跑,沁春喊他往东往西,他便乐颠颠地听命。我在旁边看着他望向沁春的目光,心里一天比一天灰下去。 那种目光我多么熟悉,每夜我在日记本上写下关于丁卓的一言一行时,望向嵌在衣橱上的镜子,那里有一双同样的眼睛。我确信丁卓很爱沁春,就像我为他牵肠挂肚一样。 虽然我一日日灰心丧气下去,但依然要跟着他们一起去北方念书了。我紧紧粘在沁春身边,自己也不知道为了什么,明明知道自己毫无希望,却不肯远远走开。 也许我是想看到他们明明白白在一起的样子,好叫自己彻底死心吧。 于是那两年,每个周末,我都会坐两个小时的公交,从城市的一头到另一头,说是去看沁春,实际上是为了看一眼丁卓。 说来也奇怪,我脱离了父母,到了更广阔的天地,结识了更加多的人,却对他的爱意恒久不变。而他也一样,落在沁春身上的目光,深深沉沉,隐约泄漏三分柔情。 我和他一样,都是长情的人。 我并不向沁春探听他和丁卓之间的事情,我早知与他之间没有可能,并不怀抱任何不切实际的期望。我只是习惯了每个周末推脱掉一切约会,从城市的一端奔波到另一端,风雨无阻。 有时候沁春会带着我约他一起吃顿饭,我便能看他一眼。有时候见不到他,我也并不如何失望。因我知道,只要我还是岑沁春的弟弟,我就一定能见到他。我甚至有时候会觉得他和沁春在一起也挺好的,至少我可以永远看见他。 我的初恋就是这样卑微且暗无天日。 只是世上的事情不会永远一成不变。岑染春是活在贝壳里的寄居蟹,其他人不是。别人总是在改变着自己的生活,往更好的地方跋涉。 沁春在大三的时候获得去国外交换的机会,等我知道的时候,他已经办妥了一切手续,只等飞往大洋彼岸。 我的心里既高兴又惶急,高兴的是沁春又进一步,惶急的是我从未与他分开这么远,自从在娘胎里起,我们就是在一起的。 我抱着他,克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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