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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名亲信随从不等主将吩咐,立即跨马上前,呼喝着弹压阵脚。那斥侯滚鞍下马,高声道:“报将军!” “说!” “胡狗的大营就在居桓城外,离此二十里。属下刚一靠近,就被发觉。那些胡狗都上了马,全速追来!” “多少!” “追来的约有千余。帐篷未曾看清,数目不下两千。” 两千帐,如果都是骑兵至少有八千。这两千丹华军还不够一口吃的。好在斥侯立刻说道:“营里有老弱妇孺,好像是举族迁移。” 马勇松了口气,这样算来,能作战的男子顶多四五千人,还有一拼之力。在西陲的都护府军一向是以少胜多,曾经以五百人破敌五千。一比二的比例并不算高。只不过马勇忘了,他指挥的不是都护府军,而是丹华军。 那些模样古怪的骑手呈扇形杂乱地围过来。马勇提起大刀,一马当先冲到阵前掠阵,十几名亲信紧紧跟在他身后。 拔海抬起手,草原的勇士们勒住马匹,隔着三十丈的距离,虎视眈眈地望着那一小队骑兵。 马勇高声道:“胡狗!敢与我相斗吗?” 一名都护府军士拉开弓,一箭射在拔海座骑蹄下,那座骑扬起前蹄,往后退了尺许。 拔海一扬下巴,“别矢里!” 一名穿着白羊皮袍的勇士从人群中驰出,他额前剃发,两侧却垂在身前。那些蛮族武士大多穿着肮髒的羊皮袍,黑乎乎又破又旧,只有他的皮袍却像新的一样,白得耀眼。 马勇和几名亲信心里同时闪过一个名字,射鵰儿! 草原上射术最精湛的骑手能射下天上的大雕,为了表示对他们的敬重,他们被称为“射鵰儿”,以白衣为标志。这是一种古老风俗,没想到在这个野蛮部族中还保留着。 马勇长於刀马,射术还在其次。他的亲信丁承一磕马刺,策骑奔向一侧。 在族人的欢呼声中,别矢里纵马驰往另外一边。两人隔着五十丈的距离,同时张弓搭箭。 丁承用的是便於骑射的角弓,弓长两尺,制作精良。相形之下,对手的弓就粗糙了许多。木制的弓身长三尺有余,粗长的箭矢还是石制的箭头。 这样的距离不可能平射,两人都是望空斜射。一箭射出,两人同时催马上前。丁承那一箭不出所料落了空,而对手的一箭却紧擦着他的马头射进泥土。丁承惊出一身冷汗,立即拉弓射出第二箭。他的角弓窄小,虽然不能及远,但在射速上佔了优势。对手发两箭的时间,足够他开弓三次。然而弓弦刚一弹出,一阵尖利的凉意便透胸而过。 谁也不会想到,那名射鵰儿的动作会那么快。丁承的座骑刚奔出一步,那枚石制的箭头就射透了他的皮甲。马上的都护府军士溅血倒地,手里还紧紧握着他的角弓。 别矢里面无表情地俯身拔出自己的箭矢,驰归本阵,迎来族人一片欢呼。 马勇目眥欲裂,跃马冲上前去,吼道:“谁来与我比刀!” “赤马翰!” 拔海刚唤出这个名字,一只手按住他。 “我来。” 马勇提着沉甸甸的长刀,热血像火一样燃烧。他是一名勇士,却不是一名好的统帅。他相信,凭自己的勇力能击溃所有的敌人,却没有想到,自己的鲁莽会带来什么样的灾难后果。 对面响起潮水般的呼声,“铁由!铁由!” 马勇狠狠呸了一声,盯住敌军出来的骑手。 马勇怀疑自己是不是看错了。那匹驰出的枣红马上,居然坐着一个矮小的家伙。除了头上那顶巨大的铁制头盔还像点样子,他简直就是一只骑在马背上的跳蚤。 马勇怒吼一声,长刀挥出。他这一刀,曾将金微山下的石柱拦腰砍断,就算那小子浑身都是铁打的,马勇也有把握把他一刀劈成两半。 两马相错,戴着铁头盔的小子举起长矛,朝上推去。那长矛黑黝黝不似木制,不过马勇此时居高临下,再加上座骑奔驰的冲势,想挡住他这一刀,无异於癡人说梦。 场中发出一声雷霆般的震响,正憋足力气的马勇胸口猛然一震,一口气顿时逆行回去。他那柄无坚不摧的长刀彷彿砍在一座山上,没有砍下分毫。他拚命握紧刀柄,却发觉手掌剧痛。接着他赖以成名的长刀便飞了起来。 后面的都护府军士看得清清楚楚。那一刀劈下,正砍在长矛正中。那个矮小的骑手横矛一托,就像磐石架住长刀。以悍勇闻名的马勇口喷鲜血,双手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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