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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声音,不知不觉已听了四年多。 当初与张先生搬到这个房子,不觉得房子好,只想刚刚毕业,有个住处已算幸福。後来,张先生要换房子,极力阻止,住久了,有感情,新的再好,不一定适应。 早晚要搬走的,我人生的梦想,就是在北京给你买一套房子。 张先生信誓旦旦的说,那时候,张先生脸上还有青春的痕迹,嘴唇上方的胡子还不是胡子,只是黑黑的绒毛。 别傻了,买房子留著你自己结婚养孩子。 也不知怎麽,就说了那麽扫兴的话。沈默,两个人都不说话,张先生的眼中似有悲伤,当时是这样以为,现在已经不确定。 後来又有一次提到房子,表情严肃,说,能多赚钱就好了,买两套房子,一套给你,一套我拿来结婚。 受了什麽刺激?这一次只是笑,觉得张先生幼稚。 在北京,凭借自己的能力买到房子,天方夜谭。何况,幸福又不需要用房子来衡量,有地方住,有喜欢的人陪,已经足够。 空荡荡,不到五十平米的一居室,怎麽就变得如此之大?仿佛从大门口走到洗手间,都要耗费大段时间。 一个人在如此空荡的房子里面想象一个男人要为自己买房子的往事,也够讽刺。 回家前,杨春子问,想好了?建议你搬出来,我可以与你合租。 不用,其实,我有些怕变成你。 这话其实伤人,我心里知道,却是真真的大实话。与杨春子生活几天,觉得他的生活孤独到恐怖,就算说笑,也总渗透出孤寂的味道。 杨春子不会介意,他已经活到波澜不惊的地步,对我这样的言辞一定有抵御能力。 其实,面对比躲开更累。 送给我最後这句话,杨春子就转身,继续玩他的iPad游戏,我不觉得他从游戏中得到快乐,就只是用游戏来塞满时间而已。 给宋凯打电话,说已经到家,平安。 宋凯有些担心,要来陪我。 不用,你跟小金先生约会更重要,我没事儿。 不需要陪,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过的生活,一个人住在这所房子里面,上班,下班,吃不到张先生做的饭,自己学习下厨。 噢,对了,干脆上网去搜素一些菜谱,培养下厨兴趣,说不定,日子会好过一些。 走回卧室,准备开电脑,却看到电脑旁的水杯,透明的,空著。 张先生每晚9点都要喝一杯蜂蜜水,三分之一杯温水,三分之二杯开水,先用温水把蜂蜜搅匀,在加上开水继续搅拌,凉一会儿,才可以喝。 人生活到28岁,最擅长做的一件事就是冲蜂蜜水吧,如今,冲给谁喝? 把水杯拿起来,放到厨房,不想看著它,没什麽,就是不想看著。 打开电脑,对著屏幕发呆,一时间竟忘了自己想干什麽。 张先生肠胃不好,习惯了喝蜂蜜水,连著多日没喝,会不会不舒服?有了这个念头,就什麽都没办法做,脑子里全是张先生,担心他喝不到蜂蜜水会不习惯,担心鸡米对他照顾的不好。 算了,自尊算个狗屁。 上网,微博私信鸡米,告诉他张先生喝蜂蜜水的习惯,甚至蜂蜜的冲搅方式一一列出,如果鸡米真的爱张先生,会照我的意思做吧,如果张先生喝到同样的蜂蜜水,会不会……想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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