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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日子像是回到了那天,荆慕珩在人人发了他和顾随结婚的喜讯。 作家的话: 你若问我此文最喜欢哪位?我会毫不犹豫地告诉你:小诗! 第二十一章 荆慕珩等在餐厅里,时不时拿起手机来看。 约好了六点的,现在已经六点十五分了。 他不是个有耐心的人,所以他讨厌等待,但是显然在商场上混了那麽久,各种真正的大牌忙人或者装逼的小人见多了,等这点时候,倒也没有发脾气。 六点三十,姗姗来迟的顾随终於出现。 “抱歉,临走时突然有点事情要解决。”顾随笑著说抱歉,明显的诚意不够,但是却颇有自信,对方不会生气。 她向来骄傲,女生嘛,总有特权,迟会到,撒点娇,对方都应该全部买单。平常女生尚且如此,何况她顾随。 当然,按她以前的风格,她连解释都懒得解释,但是谁叫前面的男人是他的前夫呢。 前夫,这就说明了不是现在的,她的那些特权,要稍微的打些折扣,但是这折扣,也就是九点九折那样子,再打下去,她绝对受不。 荆慕珩优雅的笑著,似乎并不介意,示意服务员点餐。 两人对面对坐著,都是仪态翩翩,雅致迷人。 荆慕珩想起当年庄励说的那番话,“顾随是女版的荆慕珩,荆慕珩是男版的顾随。” 当时他怎麽说来著:“天生一对。” 庄励露出高深莫测的笑,笑得很欠扁,但是庄励的克星夏铭之也一脸诡异的笑。 当时不明白,後来算是明白了。 第一次见到顾随是大一辩论队招新的时候,她和他一个专业的,不同班。那时她在讲台上自我介绍的时候,荆慕珩就对她很有好感。 漂亮,自信,优雅,聪明。 有这样的队友何惧强大的敌人。 他和她一路走来,在辩论队里并肩作战,在生活中亦是亲如伴侣。但是他没有说开,倒不是害羞,就是觉得顾随总会是他的,没必要过早绑死在一起,给各自一点空间,互不干扰也不错。 大三的时候,他决定向顾随当中表白也是事出有因,仝童说要追顾随,没想到顾随居然还难得的脸红了。 这是个很不好的现象,仝童很漂亮,又可爱,据说每个女生都会有强烈的母爱泛滥的时候,所以他觉得受到了威胁。 大三辩论赛决赛的时候,他和顾随的最後一场辩论赛上,他惊天动地地向顾随表白了。 女生大多都是虚荣的,一个轰轰烈烈的表白,必然事半功倍。 不要问他要是被当众拒绝了多尴尬,因为在他荆慕珩的世界里,从来不做没把握的事情。 很多人羡慕他的成功,甚至觉得他甚少失败,其实只是他做事前都会经过深思熟虑以及充分准备而已。 他向来不把事情的成功与否诉诸於上帝,他首先想的还是要自己掌握。 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自负到自傲,但是不可否认,他有那个实力。 他和顾随一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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