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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命看得多重要,主要是,他现在才三十多岁,并没有特意留意部落里族长的候选人——没死在野牛的角下反而被自己给折腾死了,留下一个没有领头人的部落,他怎么都不放心。 其实虽然部落里的族长都是靠着谁的武力值好谁就可以当,但是上一次集会的时候,他就听说已经有个部落开始按照血统的标准当族长——因为他们认为既然是能够当族长,一定是因为被神明所看重(当然是由内而外地看中),所以当这个族长有子嗣的时候,他的子嗣也一定在血脉中继承了这种“特质”。 只是,那个部落之所以会承认这种“选择”族长的方式,也是因为他们的靠血缘选择的祖孙三代族长的确是很出色。而自己这游河部落……虽然身为族长的集自己不敢说自己有多么全才,但在狩猎方面还是当初部落的第一。而恭……唉,要是恭可以出色一点就好了。 “对了,族长,我明天要和恭一起出去打猎,所以如果你有时间的话,可以去看看部落里做陶器的,或许这也可以像布族那样,成为一个‘特色’。” 布族之所以叫做“布族”,就是因为他们部落会“做”出那种又软又轻又透气的布来——虽然在邬迪眼中这没有什么稀奇的,但是在恭等人的眼中,这却是十分神奇的事情。 而且布族对如何“做”出布来实行了保密,其他人都不知道该如何做。这样,这种“专利”就为布族带去了许多好处。 比如集会上交换到的更多的食物和武器。 邬迪的意思,则是将制陶也作为游河部落的“专利产品”——因为他在游河部落里完全没看见过比较有特色的东西存在……咳咳,恭的兽耳不算——牢牢地把握住生产的秘密,至少在以后几年中让陶器为部落带来更多的利益。 正所谓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邬迪自认为没有附带圣父属性,所以能够顾及到恭所在的游河部落,对他来说已经是“无私”了。 “如果神使你允许的话,那就真是太好了。”族长一听,眼睛一亮,就连因为受伤而苍白的脸似乎都看起来好了许多。 实际上,作为游河部落的族长,集并不是那种胸大无脑(……)的类型。几乎是在邬迪第一次制作出陶罐子的时候,他就被这种光滑的,比石头更轻更密实,而且用途更多的器皿给迷住了。 而在后来邬迪说可以教导给族人的时候,身为族长的集的确是十分喜悦的。只是,在喜悦背后,他还有一个忧虑。那就是——既然神使教会了他的族人,那么会不会教会其他的族人呢? 说真的,集并不喜欢这个可能性。 毕竟游河部落真是太弱小了,即使依赖着这条河生存,他们也不能保证能够顺顺利利地活下去很多年很多年。尤其是,自从上次野兽袭击了部落之后,身为族长的他,比族人更早地发现河里的游鱼变少了。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还未可知,但是结果却是很明显的——当鱼减少之后,部落里在度过严寒之前就不能吃到足够的食物,那么就不能抵御严寒。那么就需要更多的毛皮。 本来想着捕捉其他猎物来做补充的,但是却没想到第一次行动就让自己受了那么重的伤——不仅仅是部落里的人实力不强的原因,拥有这么多年的狩猎经验并且成功活下来(……)的他能够感觉到,野牛变得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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