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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将火往天上烧。 鼓声在她身边愈发急促地敲起,鼓声在群山间回荡。火把于夜幕下跃动,竹条便被斩下,于地面奏出伴响。篝火沿着民居一个接一个传递,连空气都弥漫着酒的味道。 正对女人的是一个兽笼,笼子里有光着膀子的男人。他们踩在烧红的碳上,相互挑衅,意欲争斗。围观的人也有面具,面具下挂着动物的骸骨,系在腰间,系在脖子上。 傻七跟着老板继续靠近,老板喝了一声,便有一个老妇舀了一碗酒。 傻七一饮而尽,那苦味和辣味便从喉咙口烧到脚后跟。 老板说,多喝点,喝了就有热量,就有胆量。 于是傻七再喝,喝了两三碗,再靠近牢笼。 挑衅过后便是真正的打斗,他们的拳头抡出嘴边的血沫,火光则嵌在黝黑的肌肤纹理中。他们的头撞上栏杆,震出一记一记剧烈的声响。脚底则碳火噼啪,脚板染上漆漆黑色,然后摔倒,然后爬起,于是皮肤更黑,于是碳火更旺。 音乐有一种沸腾热血的力量,让傻七一瞬间明白为什么一路往上,屁叔和赖叔最终留在了狼国,明白屁叔为什么嗜酒,而赖叔为什么留恋拳场。 酒在血管里烧,苦味再从胃里翻出来。 女人在台上一跺脚,火光便将苍穹照得更加热烈。 雨腥从始至终没有消散,而火味渐浓,汗味渐浓,酒味渐浓,还有血腥味,浓得塞满鼻腔,让人难以呼吸。 笼子里的人把对方的血涂在脸上,踩在最终被他击败的对手的胸膛。他从女人手里接过草帽,接过蓑衣,他踩上看台,裸露的大腿闪着荧荧的汗光。 他拔出弯刀喊一声,底下就应和一声。他再喊一声,底下则将手中的火把高举。 他喊第三声,一刀挥下。将弯刀砍在圆木里,后面便上来另外两个即将钻进笼子的人。 傻七扯着嗓子问老板,这是什么,这也签下生死状了吗? 老板说,什么状?签什么状? 傻七又喊,生死状,去哪里下注,我怎么押选手。 老板愣了一会,大笑起来,他说不是啊,这不是你们那边那种角斗,这是自愿的,你要不要进去,你要不要也试一试。 傻七忙摆手,说不不不我这都是肥肉,打不得打不得。 于是他不上,老板上。 老板混在人群中跳舞,跟着人们一起喘一起叫,然后从擂台旁边跑上去,抓过女人手中的酒,狠狠地喝了一口。 他把上衣脱掉,露出那些有着伤疤的肉。他跳入牢笼之中,他将火炭踩在脚下。 (72) 那一天傻七喝醉了。 这里的酒有一种让人迷失和沉沦的作用。 他被酒精灼烧,体内有一些东西也随之沸腾起来,那是一种被压抑已久如困兽冲撞的狂躁,让他一碗接着一碗,然后他也接过了火把,他也跟着嚎,他也攀上了擂台,他也跳进了笼子里。 动物的本性在那一刻被放到无限大,狼国的寒冷和极南之地的潮湿炎热在他的血管里发生着奇妙的化学变化。他的脚底被灼烧着,他挥动着拳头,他让鲜血从他的指节中泄出,再沾染上对手的汗水。 他释放着愤怒,释放着怀念,释放着封存在冰天雪地下的仇恨与痛苦,那些东西随着汗腺蒸发,再用酒精烧个干净。 他把手放在火焰之上,它尖锐地提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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