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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差的,因擅于调弄脂粉,后来又去内务府做了买办。” 平姑自己就很看不上市面上那些胭脂,做得粗糙不说,还有损肌肤。她所用的都是自己亲手调配的,平姑莳弄得一手好鲜花,也能用鲜花汁子提炼敷脸的香粉,沐发的香膏,连指甲都染得比旁人精细些。 夏桐就看她妆容画得十分自然,尤其眉锋,不是那种简单粗暴的一抹黑,而是根根勾勒分明,甚至能看到微细的绒毛——几乎能达到此时无妆胜有妆的境界。 夏桐十分佩服,心里先拜了个师傅,可她担心平姑是被皇帝强制遣来,未必会甘心听她使唤。 平姑笑道:“买办这个位子劳心劳力,我年岁日长,实在想享点清福。” 再说,跟在夏主子身边对她颇有好处。平姑家乡有个儿子,生得一表人才,却因为出身的关系,至今没说上门好亲事。平姑就想着,能在哪位得宠的娘娘身边伺候几年,见多识广,趁机也攀点交情,若能在京中求一门姻缘,那就再好不过了。 这实在是互惠互利的事。 夏桐实在没好意思告诉平姑,皇帝表面对自己宠爱有加,实际不过是把她当枪使,至今都没临幸过她。但,这种话实在羞于启齿。 平姑察言观色,却笑道:“主子莫急,陛下自有他的用意,您安心等待便是。” 只有娼妓跟嫖客才会求一夜风流,男人碰上真正心疼的女子,那必定是小心翼翼,生怕磕着摔着。 夏桐:“……” 这比喻还真是生动传神。 不管怎么说,平姑就此在柔福宫住了下来。夏桐正愁身边没个左膀右臂,春兰秋菊二人年纪都太小,自己都是半懂不懂的,可巧如今来了个经验丰富之辈,顿时被奉为座上宾。 平姑性情虽柔和,手段却是不凡,没几天就将柔福宫的下人压制得服服帖帖的,春兰秋菊更是一口一个姑姑的叫着,无比崇敬。 有这些人联手,夏桐更是如虎添翼,从此柔福宫更如铁桶一般,轻易渗透不得。 李蜜看在眼里,着实醋妒不已,怎么皇帝样样都替她想到了?自己就没这福气。 又想着皇帝或许是怕这夏桐年轻貌美,给他戴绿帽子,故意派人来监视,李蜜心里才勉强平衡了些——她当然还记得程耀那段故事。 不管怎么说,得了那盒胭脂,李蜜也算称心如意。她因肌肤微黑,一向嫌市售的胭脂颜色太淡,烘托不出她的俊俏,正好有了这个,能将她衬得稍稍白些,美貌度也蹭蹭上涨,李蜜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但冯玉贞却不是个善罢甘休的,打听得她遗落在草丛里的宝贝被人拾去,立刻气势汹汹上门问罪。 不待她开口,夏桐便朝东侧努了努嘴——天地良心,这件事跟她没半毛钱关系。 可巧李蜜正要出门,冯玉贞一眼认出她唇上的颜色,“你这胭脂膏子是哪来的?” 李蜜轻蔑的睨着她,“与你何干?” 一面嫌弃地捂着鼻子,“好臭!哪来的味道?” 冯玉贞满脸红涨,她这几天都在圊厕行劳作,身上难免沾了些污浊气息,哪怕她一天洗三遍澡,也还是难以驱除。反而因为熏香的浸染,愈发混杂成一种强烈的触感。 可她就不信隔着一丈远还能闻得出来!这李氏分明是来羞辱她的! 冯玉贞气得眉毛倒竖,当下也顾不得体面了,上前抓着李蜜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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