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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获,华思收起她的碗,明天又是元气满满的一天。 小肩膀被拍了拍,华思转头,一个带着高原红的大脸,鼻子下还流着俩面条:“我要加入小华门。” 小华门终于壮大了。华思收了门内大执事兼任小跟班的孟义两刀钱。没错,高原红就是孟义。 华思和孟义,年少无知的时候是认识的。那时候的孟义,还是一个会爬狗洞没人管的落魄宗室。 人生,总有那么几件朗朗上口的传奇。华思也不例外。 就比如,她和孟义那上房揭瓦,上树掏蛋的友谊,整整三年有余。 伊犁,那是华思过上普通人生活,待的最久的地方。 直到有一天,孟义来告诉她:“我要去过我该有的生活了。对不起,同生共死的金兰之言,是儿时的无知,你忘记吧。” “为什么?你过你的生活,金兰之誓为什么要忘记?” “你是真傻还是假傻?”孟义甩开华思抓上来的手,“你觉得一个皇亲贵族会有一个乞丐朋友?” “可是,我不是一个乞丐啊?” “你和乞丐没什么两样,拿着碗就会有人丢钱的那种。实话告诉你,我跟你玩,想想就丢人。” 华思从来没有听过这样的话,那么的打击。她觉得她可以甩头就走,留下最后的一点儿尊严。 但是,华思没有。毕竟孟义陪伴了她一年,那是她第一个朋友。 华思觉得这应该是最后一次为她出手。 华思从来没有让孟义知道,在她的身边有多少刺客在等着她。 一个一朝飞升做凤凰的破败宗室女,怎么会没有人嫉妒。 为朋友两肋插刀,今天,她,华思,做到了。 华思一直以为作为小华门的大掌门,她是无敌的,武功是出神入化的。 握着插在自己胁下的利剑,华思觉得,大概,还是差点火候。 “华思!”孟义错愕了,惊诧了。她向着华思的方向跑了一步,又犹豫了。 华思,两个不该有交集的人,你这又是何必? 州府的兵在出事后,及时赶了过来。红黄相间的玉甲将孟义围的密不透风。 华思看着孟义渐渐迷糊的面容,漏出一抹笑容。 人的这一生,朋友会有很多。除了有点儿血缘关系的,其他都是有用的。华思之于孟义,大概在这一天,应该就是没用的,所以也就越走越远。 华思这次真的是病的很重。不是服了龟息丹拿去骗她爹的把戏。 待她有了意识,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窗外山江碧水,舟车停晚。 细听脚下流水潺潺,华思闭上眼睛,感受着水雾的滋润,心里是从没有的宁静。 大概一夜中心智成熟,无外乎大喜大悲。 “爹,我们这是去哪?” “或是故地重游,或是欣赏一番我们从没有去过的美景吧!” “那就但愿是个美景之地,开上一块两分的地儿,女儿种瓜果给爹吃。大米荞麦和小米,爹喜欢吃什么?” “大米吧,北边的风沙太大了。” “那就大米吧。” 清原城是个与世无争的水乡,占着淮河的南边,华思种了一田的稻谷。 华思爹值钱的东西花的差不多,最后一个玉钗还贿赂给了村长。 不幸的是,华思她不会种田啊! 就这样,有着鸿鹄之志的华思,把日子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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