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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懒地靠坐在奔驰车的后座上,陈墨疲倦地解开自己的领带以及衬衫的第一颗纽扣,抱怨了一声:“装模作样可真是一件累人的事!” 前排的雁翎嘿嘿一笑。转过头,对着陈墨说道:“我看你不是装的很起劲嘛!还玩起暧昧来了!还不知道那些狗仔要怎么写我们之间的JQ呢!” 斜瞄了一眼前排幸灾乐祸的雁翎,陈墨把目光转向驾驶座上的稳重的男人,说道:“你不介意吧?” 驾驶座上的男人长得不算特别,可是看上去却很舒服,成熟稳重,笑起来时嘴角有一对很深的酒窝,“你要是真的觉得对不起我,就给我乖乖地穿上伴郎礼服!” “那怎么行,要是我这个作伴郎的抢走了新郎的风采那可得了!?” 说完,车上的三人都笑了,笑了一会儿却又陷入了沉默。 “你还在找他?”首先打破沉默的是雁翎。 “嗯!”淡淡地回了一个字。 “你找了他整整四年了,还没有放弃?” “我不会放弃的,只要他还在这个世界上,我总有一天会把他找出来。” 说完,陈墨闭上眼,陷入了回忆之中。 在陈墨离开后的第二年,他回到了这个有沈缘的城市,熟悉的街道,熟悉的楼房可是却找不到那熟悉得人儿。找到房东的时候却被告知,沈缘早在陈墨离开后的不久便退了房。 来到熟悉的咖啡馆,却发现这里早已改头换面,店面重新装修过不说,连店名都换了,进去一问才知道,老板早就换了人,时间也差不多是陈墨离开的几个月后。 陈墨坐在咖啡馆门口的花坛里,仔细地回想着除了这里之外还有什么地方可以找到沈缘,可是想破脑子也没有想到。 这时的陈墨才知道,自己对沈缘的了解原来是那么、那么的少。 四年来,陈墨用了很多方法去寻找沈缘这个人,可是沈缘就像人间蒸发一般,一点消息都没有。 接近午夜,陈墨一个人坐在市中心一家高级的酒吧里,这家酒吧是陈墨回来后不久发现的,和一般的酒吧不一样,这里没有吵闹的音乐,杂乱的氛围,到这里喝酒的大多是上流社会的人,在工作之余来这里喝上一杯,听一些这里与众不同的轻音乐。 “陈墨?”好听的男声自耳边传来,陈墨抬头,看着面前似曾相识的面孔,露出一丝疑问。 “你不记得我了?我是陆晓风。”(那个向陈墨告白的男生,大家还记得吧!)眼前的男人有着一张漂亮的娃娃脸,身材比较瘦小,穿着白色的纯棉衬衫和卡其色的裤子,手里拿着一杯橙汁,不合比例的大眼睛一脸兴奋地望着自己。 “记得,我每天晚上都有听你的广播,只不过你的形象和六年前相比真的差很多。” 陆晓风不好意思的挠挠脑袋,娃娃脸微微泛红,笑着说道:“你也有听我的节目啊?” “嗯,这个节目不错,不过我真没想到当初那个笨手笨脚的家伙竟然会去电台作DJ,而且还成了一位非常出色的DJ。” “你过奖了啦!” “其实有些话,我早就想和你说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谢谢你喜欢我,还有对不起。” 望着表情真诚又严肃的陈墨,陆晓风感到有些惊慌失措,立刻摆着自己空着的左手。 “呵呵,你那笨笨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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