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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清醒过来了。河水不浅,流的又急,这样的季节更深冰冷刺骨“救命——,救——命——” 李弘济往回走了一段,听到那人的呼救声,打心里是真不想管他,可毕竟是人命关天!叹了口气,又转身回去了。 冯思远顺着水流流了好一段距离,在水里拼命挣扎,呛了几口水,脑袋晕晕乎乎的,心想大概自己就丧命在这里了吧。 正当他陷入黑暗的时候,忽然有人拉住他的手腕,将他从水中拖了出来。 冯思远已经晕了过去,李弘济将他背回自己住的地方,他只租了杜老爹的一间偏屋,屋子里只有一张木板支起来的床,床很小,堪堪够一个人躺下。 脱下冯思远身上的湿衣服,将他裹进被子里。 冯思远迷迷糊糊转醒过来,看见李弘济端了一盆炭火进来,屋子里暖和了不少。李弘济掀开冯思远身上的被子,铺开银针,给他针灸。 炭火映红了半面脸颊的李弘济,黑如墨的长发湿淋淋的垂落,落在冯思远皮肤上,清清凉凉的感觉,那颗眼下红痣显得更加妖艳。 迷迷糊糊中,冯思远问出了他心中那个非常不甘的问题“你真的不记得我了吗?” “我真的不知道你是谁!”李弘济回答的很平常,就像是在说晚饭吃过什么一样。 “十年前,江州城,碧叶红莲,我一直一直想跟你说声对不起的……” 听到这话,李弘济的手突然抖了一下,屋子里寂静的可以听见炭火烧灼的噼啪声,时间凝固了好一会,李弘济才说:“如果这些话你刚才说,我恐怕不会把你从河里捞上来!” 炭火依旧燃烧,冯思远针灸后,沉沉的睡了过去。 李弘济坐在炭火旁边,将头埋进膝盖里,十年了,那些事情就是他记忆里的一道伤疤,他不敢对任何人说,只能藏在心里独自舔着伤口。 他想,过了十年,自己都长大了,应该不会有人记得当年那个男孩。 毕竟官宦公卿之家,每年总会买好多的奴仆歌姬回来,有些会留下来,有些就转手送了出去,谁会记得一个小男孩呢? 可是,这个人却突然冲出来,叫出他埋在心底最不愿意提起的那个名字,起先,他以为自己装傻充愣总会蒙混过去的,没想到却是那家人的少爷。 李弘济浑身发冷,就算是寒冬腊月在冰天雪地里,他也没有感觉如此冷,是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冷。 逃奴 第二日冯思远醒过来的时候,已经天光大亮,冯思远恍惚中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环顾四周,才想起昨夜那些丢脸的事,自己正睡在李弘济发床上,盖着他的被子! 穿上衣服,推开房门,见到那个叫杜鹃的姑娘正凑在李弘济声旁问“李大哥,这个字怎么念?” “敏” “那这个呢?” “慎” “这个?” “焉” 李弘济正蹲在一个小火炉旁,手里捧着本,杜鹃每问一个字,便朝李弘济身上靠近一点,整个人都要贴在他身上了。 李弘济被这热情的姑娘挤的无处容身,朝旁边躲了躲,那姑娘又要贴上来。 “君子食无求饱,居无求安,敏于事而慎于言,就有道而正焉。可谓好学也已。李大哥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 见到此情此景,冯思远一股醋意翻腾“这句话的意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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