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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干饭吃腻了,偶尔也想换换口味。这种东西既能饱腹,味道也不差,能干炒能做汤尤其是孩子们特别愿意吃。 叶小安尝了一口,虽然色香味已经差了两样,但是口感滑腻,味道却还不错。 不过这种粉条,他却是会做的。当初去旅游看完山水,就被当地人忙忙碌碌洗紫薯做粉条的劲儿吸引了,挺认真的观摩了一把。不过人家做出来的颜色漂亮多了,晒干之后用小白线绑成小卷,都是透明里带着浅紫色的。他最后还一口气买了好几箱,可惜还没有尝尝味道就来了这里,最后肯定也没人记得了。 呼噜噜的吃了两碗,叶小安忽然问:“你们村子里没有人种红薯吗?” “红薯?”周南侧头想了会儿,才记起那些青翠且长得极快的藤苗,还有收获时像地蛋一样从地下挖出来的根茎。塘桥镇甚少有人种这种东西,他以往在别处赶路时倒是在田边见过不少。要是追究起来,大约是他十岁左右时村里也有人尝试种过,只是因为种种原因最后都抛弃了,现在恐怕一家也找不出来。当初就是当成稀罕物传到村里来的,现在依然比较少见,只是大家都看不上了。 想到这里,他便将自己知道的粗略说了一下,又道:“我听人说这东西虽然极容易成活,产量也不错,但是不顶肚子,因此大部分人是宁愿种地蛋的。” 叶小安闻言心下了然,红薯其实还算饱肚,但是光吃这个容易胀气。而且因为它促进消化,要是穷人家光吃两顿肯定饿得快。现在虽说还有人过穷日子,但是只要有一份田地总能挣到口粮的,对于红薯这种东西自然也不太看得上。地蛋与红薯都是旱地里种的,为了方便管理当然只选其一。 “这种粉条真的卖得好?”这段时间叶小安可算是无所事事的,白天里陈喜弟并不使唤他做饭,按他的说法是老周吃不惯别人的手艺。晚上则是在斗智斗勇,不过近来已经是步步沦陷的境地了。他脑子里一直转着要赚钱的念头,不过想出来的点子总是很快被自己否认了。 现在他是一头热,周家人都各有自己的事情,也不能指望别人帮忙。而做小本生意,要打破原来的格局跟旁人分一杯羹并不容易,除非你能找到新鲜、与众不同的东西。 他也是想得疯魔了,刚才一听周南说卖得好,心里就转开了念头。大概因为他们去的地方是个相对封闭的民/族自治区,那些人制作粉条的方法也十分原始,除了吃些苦,几乎没有任何技术含量。 “当然,我认识一个外地来的朋友,他每年跑安南城都要倒腾不少东西过来。听他提起过这种粉条的成本很低,都是他去村子里跟人收购来的。以前安南城大部分杂货铺都是跟他拿的货,这两年供应不过来,才有人学他这样倒腾。”说起来商人做的无非也就是低买高卖的事,只要利润空间够大,甭管卖的是什么东西。也不怪他们低价收回来,指不定在当地就只值那个价钱。一个村子只要有这么一门生意也能养活不少人,就像严家兄弟做青砖,也有不少买家是倒手卖出去的。 “镇上呢?买不到吗?”叶小安望着碗里的粉条,这样的成色远远及不上他见过的那些。要是试上两次,他有九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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