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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年轻了。 还记得那一天。那是他们婚后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此生唯一的一次。他把信狠狠掷到她的脸上。“为什么瞒了我?” 第九十五话 易先生的蝴蝶(2) 迟筝睁大眸子,沉默着俯/身把东西拾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淡淡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迟筝,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的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而你把它藏起来了。”他冷笑。 “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她轻声问。 他唇边的嘲弄的弧愈大。 “阿易,她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很谈得来的朋友了。”迟筝轻轻笑,笑意里有几分凄凉。 那时,他还没有辞职,没回到老家。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机关单位提供的一个房子居住。虽远不及自己的物业奢华,但也雅致舒适。 那时,与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但庐山一见,两人已成了投契的朋友。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更促进了这份情谊。回来以后,经常见面。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的家。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想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头,轻轻垂下,随后,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的指,不经意碰上她的。微微的颤栗便在他心头划过。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如果说,路家的财势算大,那么,王家的财力不啻路家十倍。这意味着,王家家长并不答允路,王二人的恋情。王璐瑶是路泓易的初恋。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讽刺又可悲的选择了与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会心动,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而是迟筝,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 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甚至给了她他家里的钥匙。他经常出国公干,闲暇时也多有应酬,便让她随时过来画画做饭。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却帮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有时回来,她已经不在,但那个房子,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还没开始交往,却在心里萌了芽。终于,在后来再次的庐山同游里,他情不自禁吻了她,并向她求了婚。再后来,他毅然辞了职,携她回了老家。 她的身体不好。他们之间,经受不起太多的聚少离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在往昔那段温馨的日子里,她在他家,私藏了王璐瑶写给他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泓易: 我悔了,不愿意再做我父亲的棋。我和那个人订了婚,但我不会和他结婚。我父亲禁锢了我,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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