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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由我那个目不识丁的老爸翻着字典,闭着眼睛选出来的。 我老爸虽然不认识字,但整个N城没人会小瞧他,每个见到他的人,都要恭恭敬敬喊他一声周爷。他早年杀伐太重,被一个算命瞎子说这会祸及子孙,于是我妈生下我的第二天,立刻金盆洗手,曾经刀子舔血的黑道大哥变成了一个总喜欢晚上趴在我床边,想要给我讲他风云往事的老头子。 因为有这样一个老爸,我从小就是被宠大的。别人说严父慈母,我家是刚刚反过来,母亲对我更为严厉,所以我没长成一个只会吃吃喝喝的纨绔子弟,真要多谢从我学会走路开始就爱拿着扫帚追着我打的老妈。 可以说在N城,没有什么我得不到,就算我想把市政府门前那尊雕像拆了,我爸都会让人照办,当然等我长大后,我就没想过这么荒唐的事了,最多有时候打打架,斗斗殴,让警察局长看到我就头疼,毕竟我爸没少和他们勾结起来干些不太合法的勾当,熟到我都直接管他叫叔叔。 然而我十六岁那年,我终于洗心革面,不再惹是生非了。 因为我喜欢上了一个人。 其实他也没什么很特别的,总爱教育我,快和教导处那个没过五十就秃顶的主任一样,脸也不是很出色,也就是眼睛是眼睛,鼻子是鼻子的。 可我就是无可救药的喜欢上了他。 也许是他在下雨天,好心地将伞送给我,自己却冒着雨回去。 现在想来,我真不应该接受那把伞的,就是那把伞害的我之后的日子像是魔障一般,总是注意到他。 注意到他认真专注做每件事的样子,注意到他笑起来脸上的那个小酒窝,注意到他的唇看起来很适合接吻的样子。 其实我当年也蛮纯情的,毕竟我老爸虽然纵容我,却绝不允许我在外面和乱七八糟的女人胡来,还不许我早恋。 他跟个老妈子一样告诫我,人不能随便动情,因为一动情,就有了弱点。 可我叛逆期作怪,将他的话当做耳边风,召集了一大群猪朋狗友商量要怎么追我的心上人。 损友误人,这句话真的不是骗人的。 我那些不靠谱的朋友出给我的主意烂到不想提了,反正因为他们出的那些馊主意,那三个月,我心上人见到我就绕道走,皱眉头。 我有那么差么,家里那一柜子的情书也是能证明我是有市场的,怎么他就不喜欢我呢。 时间慢慢过去,我在追他的路上越走越远了,我竟然忘记说了,我心上人是一个男生,叫林柯。 我能追到林柯,要感谢那场百年一遇的台风。 那时候台风登陆,全市学校都停课了,可我却没有老老实实回家,而是跟着林柯,像个痴汉一样。 其实这也不能怪我,林柯他家里好像很缺钱,他每天上完课后,都会去做兼职,就算是这种狂风暴雨的台风天也不例外,他还骑着小车去送货,经过一个涵洞,那车子直接趟不过去了,看见不会游泳的林柯在水中挣扎,我直接冲过去,英雄救美。 可是这么浪漫的开始,却没有一个好结果。 在我的穷追不舍下,林柯终于答应和我在一起了。 那时候的我,恨不得昭告天下,林柯是我男朋友,谁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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