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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喜欢养泰迪、吉娃娃,二十七八岁的单身女性喜欢养金毛、哈士奇,特立独行的高中生大学生偏好小众的爬宠,而文质彬彬的男青年一般会养短毛猫。 任真越是在宠物研究的方向上走的越深,他就越喜欢观察人,看起来像是自相矛盾的两个选项,但却有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人的性格决定了行为,什么样的人会养什么样的宠物就像是等号的左右两边,永远是正负可逆的。 但偏偏王墨达……这个长了一张刚正不阿的脸、有着松树一样挺拔强壮的身材的男人,却养了一只毛茸茸的大松鼠,这样的男人明明更适合蛇或者猎犬才对嘛。 就在任真暗自思考王墨达的性格和魔王松鼠的投映关系时,王墨达忽然起身,拿过了放在门口的一个小纸袋。 “任医生,给你。” “这是什么?”任真接过了纸袋,打开一看,意外发现里面居然是一条红绿相接的围巾。 明明是两种相撞的颜色,但经过巧手的编织,两种颜色巧妙的融合纠缠。大块的纯色色块与细腻的波浪曲线交融,让人光是看到就联想到圣诞的温馨氛围。 最巧妙的是,围巾的下摆居然用白线编织了一排像素风格的松鼠,即使是三十多岁的任真戴上也不会显得幼稚。 任真手里拿着精美绝伦的围巾,讶异的问:“为什么送我围巾?” “谢礼。谢谢你救了大王。”王默达一丝不苟的回答。 任真救治过的动物很多,确实收到过心怀感激的家长们送来的各式小礼品,但围巾绝对是独一份。 “可王先生,你已经送过锦旗了。”任真笑着婉拒。 王默达面色难看的皱起眉头:“那个不行,那个时间太仓促了,我没绣好。” “什么……?”任真因为这个意外的答案愣住了,“那个锦旗是你亲手做的?” 王默达点头,神色如常,好像一个大老爷们掐起兰花指捏着针头绣出一面锦旗是多么常见的事情。 “所以大王身上的衣服……?” 王默达继续点头。 “所以这条围巾……?” 王默达依旧点头。 任真的手不自觉攥紧了手感柔软的围巾,鲜艳的红色与深沉的绿色和谐交织,他的双眼盯着围巾的流速,一时间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形容自己的心情。 这真是他接到过的最贵重的礼物。 这真是他见过的最奇怪的男人。 ※ 池骏到医院时,何心远正在给魔王松鼠肚子上轻微渗血的伤口上药。池骏不敢打扰他,就倚在门边安静的注视着他的动作。 何心远的手很稳,但池骏知道,何心远不是天生就有一双适合当医生的手的。他经历过数不清的练习,从最开始在实验室解剖小白鼠都要做噩梦,到后来能够一天连做三场绝育一场骨折。没有人能够不付出辛劳就成功,而何心远永远是最努力的那一个。 池骏最喜欢看何心远认真工作时的样子,就算是最简单的上药,何心远也绝不掉以轻心,用镊子小心夹起沾有碘酒的棉花轻轻在伤口上点按,专注的像是正在给豆腐做心脏搭桥一样。 待何心远忙完了手中的工作,池骏才开口唤他。 “心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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