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章 (第1/2页)
路迩以前极其讨厌露出自己的犄角和尾巴——不只是他,任何魔王都不愿意。他们又不是什么低等的小恶魔了, 成天把犄角尾巴露在外面像什么样子? 但来到这个世界以后,一方面是因为不得不用犄角来维持原定世界观,另一方面是, 兽人身上的奇特之处比路迩的犄角可夸张得多, 所以走在路上,他有犄角反而显得更低调。 综上所述, 路迩最近慢慢地竟然习惯了以这种形态出门。 小尾巴每天都高高兴兴地翘着, 每次叫江烬的名字时,尾巴比声音还快地就缠住了江烬的手。 路迩以前接受召唤,基本上都是和契约对象绑定在一起。 契约对象过什么样的人生, 他就得跟着走个流程。为了早日完成对方的愿望, 路迩几乎不会在任何世界浪费时间游山玩水。 这似乎还是第一次,路迩完全没有kpi的压力, 全身心放松地旅游散心。 江烬看他玩的开心,也就一点不着急契约的事, 陪着他玩。 江烬还发现, 路迩不仅仅是在随意游逛,他还很认真地研究起那些兽人。 “这个兽人的尾巴毛绒绒的, 感觉手感不错。” “这个兽人的眼睛是绿色的,好像还会发光。” “哎, 那个家伙的耳朵有聪明毛!挺好挺好。” 有天, 江烬没忍住就问了句:“迩迩, 你观察他们做什么?” 路迩坦言:“如果有很合心意的家伙,我不介意和他们签订主仆契, 给他们一个光明的未来。” 就像涅歌耳靠羽毛赢得了路迩的赏识,还有很多城堡里的仆从,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得到了魔王大人的青睐。 江烬:“迩迩……” 路迩:“嗯?” 江烬:“你观察了这么久,最喜欢什么动物?” “狗狗吧,他们看到我会摇尾巴诶。”路迩说着,还兀自点点头,道,“干脆养一只。” 为什么不直接养一只狗,而是要从兽人中挑选呢?当然是因为城堡不养闲人。 就算是狗,每天也得干活。 所以还是兽人最方便了,忙的时候就变人,不忙的时候就变狗。 路迩越想越是这个道理。 他决定接下来的几天着重观察一下犬科兽人。 然后,他忽然发现有什么东西在眼前晃了晃。 “咦……”路迩看着江烬,“我好像眼花了,江烬,你长尾巴了吗?” 江烬脸上表情淡淡,殊不知,此刻心跳十分剧烈。他第一次做这种事——好端端的人不当,给自己变条狗尾巴出来。 被路迩问起,江烬保持他的冷静,说:“嗯。” 路迩先是一惊,然后一喜,绕到他身后。之前都是江烬逮着他的尾巴尖尖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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