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 (第2/4页)
和何队。写这个文字,虽然上了一些色彩,但每次打到“钟大队”和“何队”这几个字时,心里还是隐隐地难受。这个世界对英雄是如何定义,没有权威的条文,就算有,我也并不知晓。但在我脑海里,浩气长存的,却永远是钟大队和何队。 钟大队一米八五,脸上坑坑洼洼,但仪表依然堂堂。回忆中,他昂首挺胸的模样,大踏步的步子,始终让我觉得,我只是他身后的小跟班。钟大队以前是邮电局保卫科的,30出头时调到市局,进了刑警队,从一个普通的小刑警,一直干到刑警队大队长。x市连坏抢劫杀人案的凶手刘大彪,就是他一个人徒手擒拿的。钟大队离开这个世界时,才41岁,从警刚好十年。 何队一米七六,戴个眼镜,瘦瘦高高,篮球打得很棒。从民警做起,一直做到副大队长,在副职上一干就是7年。工作任劳任怨,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对得起良心,对得起金色盾牌,就算哪天死了,也终归坦荡过了。” 两人的尸体是在云南火化的,黑猫和后来赶过去的一位副局,坐着火车,捧回两个骨灰盒。灵堂设在分局院里,所以我只能远远地瞻仰。我想象不出那么两个活生生的、大块头的汉子,那么小小的两个盒子怎么能够盛下。 那趟云南之行,抓捕毒贩刘伟明,非常顺利。盯梢两天,确定了大毒贩的位置,协同当地公安,一网打尽。三人很是开心,开着车,带着唯一一个需要回x城结案的犯人,往回开。 还没出昆明市,路边就遇到一起首饰店的劫案。钟大队和何队要黑猫在车里看着犯人,他俩拔出枪,下车冲入了现场。进去后,就再也没有出来。何队是被一枪打中了头部,子弹从左眼穿了进去,后脑出来,遗物里那副黑边的眼镜,镜片是碎的,沾满了血。 钟大队是被那六个劫匪活活打死的,大腿和右手各中了一枪,然后劫匪把钟大队拖进他们劫持了人质、和警方对峙的现场。劫匪对着外围的公安穷凶极恶地吼着:“不答应我们条件,我们就宰了这个干部。” 话音没落,就听见钟大队大吼道:“直接冲进来干死他们就是了,人质已经死了,就我一个,你们不用管。” 警方冲入现场看到钟大队时,只能依稀分辨出血泊中的那一身警服,钟大队鼻孔、耳朵、嘴里,都是血,送到医院抢救,却早已停止了呼吸。在场的包括云南公安厅的某些领导,全部都摘下大盖帽,对着钟大队的尸体敬礼。 两人走的时候,钟大队是二级警督,工资三百二十七;何队是一级警督,工资三百八(何队工龄长)。那时候猪肉三块一斤,孩子的学杂费四十几块一学期。在外面下趟馆子,有个五六十,可以吃个大饱饭。两人被追封为烈士,家属一人体恤了三千五百块钱,和一个材质不过是个铁片的奖章。 那年月的公安,没有很厚实的背景,没有捞外快的渠道。闲的时候,一周有三两天还能回家睡个葫芦觉,遇上有案子,半个月没进过家门。那般玩命,家底却始终是拮据的。当然,也有打趣的话是:从来不用自己买衣服裤子和鞋,局里逢年过节也能发些米啊油的,公安家庭里的半大孩子,也早早地穿上的是警裤改的裤子,蹬着局里发的厚底皮鞋。 钟大队的妻子后来过得很艰难。一个人拉扯着两个孩子,1994年在单位下岗时,单位也没有考虑她的丈夫曾经为这个世界付出过什么。1997年郊区纳入市区时,钟大队的那一捧骨灰所埋葬的地方,也推为了平地。据说那年,嫂子带着两个才十六七岁的孩子,跪在分局门口嗷嗷大哭,分局大老板亲自下来,把他们扶进办公室。然后全局凑钱,给钟大队在市殡仪馆的后山上买了个小格子,树了块碑。 一直到千禧年吧,嫂子家情况才好点。和我父亲有过节的那位,当时已经在省厅了,他并没有忘记钟大队,也没有忘记嫂子他们的艰难。那年他给嫂子打去电话,说:你家大的我记得现在应该也快大学毕业了吧,毕业后让他拿着学校的介绍信直接来省厅找我。 至此,钟大队的家属才算得到了个好的结果,也算让九泉下的钟大队能够欣慰。 而何队的妻子,在何队离开这个世界不到半年时,就风风光光地嫁给了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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