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四十二章 重色轻友 (第2/2页)
“不了。”刘乐拒绝了,因为他已经答应了秦浩绮,要请秦浩绮吃晚饭。 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为朋友两列插刀,为了女朋友插朋友两刀。 在他心目中,女朋友还是更加重要的。 “大哥,那你去哪里?”田珍惜一脸失望问道。 刘乐很想问,我去哪里管你什么事?你怎么像老妈子一样,什么都问?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回答道:“去请我女朋友吃晚饭。” “大哥,那我陪你一起去,也好认识认识嫂子。”田珍惜嘻皮笑脸道。 “不用了。”刘乐可不想带个电灯泡,他转身就走,也不想耽误时间了。 天色马上就要黑了,现在赶过去,都可能晚了,秦浩绮说不定都生气了。 田珍惜无奈的叹息,等到刘乐走远了,这才对着刘乐离开的方向,狠狠鄙视道:“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咱们祝他早日分手,还是被女友狂甩。” “哈哈。”众人一阵哄笑。 都很佩服田珍惜的胆子。 就不怕被刘乐一巴掌拍死? 再说,像刘乐这么优秀,哪个女人会眼瞎的把他甩了啊!那也太傻了。 田珍惜看向众人道:“咱们几个聚聚吧!就去御膳坊。” “好。”众人欢呼一声,就同意了。 谁教田珍惜是大款呢? 由田珍惜请客,自然是田珍惜说去哪里,大家就去哪里。 再说,御膳房是京城最知名最豪华最昂贵的饭店,是土豪和大家公子小姐,以及社会名流的聚集地,去那里吃饭,才有格调。 既然去吃饭,自然不能穿着灵兽皮衣 ,众人立刻就去更衣室更换衣服了。 穿上个性得体的卫衣,田珍惜和周凯军一看就是高富帅。 田珍惜是那种坦坦荡荡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性子,大大咧咧,不玩心眼。 周凯军却有些阴柔,话不多,心里有事,性子偏阴冷;似乎爱惦记别人。 换上牛仔裤和t恤,黄月皎、马岩相摆和丘衣,怎么看都是白富美。 而且,黄月皎还特别美。 是那种阳光明媚的美,开朗活泼,笑起来特别爽朗的美。 马岩相摆也很美,是那种端庄气质美,美得高雅大气,贵气逼人,可以入画。 她话不多,却很管用;每次开口,都是一针见血,起到定风波的作用。 丘衣是那种温柔的性子,说话轻声细语,是那种江南水乡的诗意美。 她穿着过膝中短裙,美腿上包裹着丝袜,脚上踩着高跟鞋;比着黄月皎和马岩相摆多了一些性感妩媚,也多了一些温婉迷人。 但是,黄月皎比她多了一些阳光明媚的感觉。 马岩相摆也比她多出一些端庄高雅的气质。 不得不说,三女各有千秋和特点。 最最重要的是,她们都是二十岁出头,非常年轻。 而且,三女的身材也很完美,毕竟是武者出身,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从上到下还有一种s型的线条美,美的不可方物。 刘乐要是看到她们美得这么离谱,肯定会带着她们一起去找秦浩绮约会了。 要怪就怪她们穿着灵兽皮衣的时候,连脸都包住了。 初次见面,刘乐根本没有透视她们,只到现在都不知道她们长得这么漂亮。 御膳坊。 二楼靠窗的一个雅座上,秦浩绮正一边翻看剧本,一边等待刘乐。 她慵懒的靠在沙发上,五官精致,面色红润,优雅高贵,给人一种富贵美。 今天,她穿着一袭紫色长裙,束腰,露肩,带着轻飘飘的紫纱披肩。 白嫩的肌肤若隐若现,非常性感迷人。 自从中午开始,她就在这里了,整整一个下午,吸引了许多目光。 每一个经过这里的人,不管是男是女,都会忍不住的回头望。 “那位美女是不是秦大歌星?” “好像是吧!” “秦大歌星怎么会在这里?” “不知道啊!” “好漂亮啊!” “是啊,美得让人家嫉妒了。” “好想找她要签名哦。” “好想握握她的小手。” “好想拥抱她一下,闻闻她身上的香味……” 有人真的跑去要签名和握手,结果还没来到秦浩绮身边,就被保镖拦住了。 要不是保镖守在旁边,秦浩绮出现这种公开场合,别想有半刻钟的清静。 整整一个下午,她听到了许多人对她的议论,也感受到了各种各样的目光。 然而,她的心思都在剧本上面,根本不受外在目光和议论的影响。 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眼看天色都要黑了,她就越来越看不进去了。 不是剧本不够精彩,而是想起了刘乐,担心刘乐来不了。 一个下午,她给刘乐发了十条短信,刘乐都没有回复一条,真害怕刘乐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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