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千年来谁著史_第二百二十七章 大家都是聪明人啊(求订阅)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二百二十七章 大家都是聪明人啊(求订阅) (第1/2页)

    “父亲,父亲”十三岁的锅岛光茂哭诉着自己的恐惧。

    “阁下,郑军已经要杀到了。”近侍笔头焦急的叫着。

    “起来,光茂。你是一个男人,怎么能像女人一样跪在地上哭哭戚戚?”锅岛胜茂则还一脸镇定。

    “父亲”

    “放心吧,我不会在这个时候结束自己的性命的。这是软弱,这是逃避。”很清楚自己造下了多大麻烦的锅岛胜茂紧紧的攥住自己的拳头。“现在,我们走”

    就算是再大的麻烦,也要直面去面对,这才是一个真正的武士。

    锅岛胜茂的话叫儿子脸上绽放出了笑颜。就是旁边的近侍们也都如释重负,但房间内的一名通事还是插口问道:

    “阁下,那这的火儿”

    一把大火烧了天守阁,烧了整个城池,这是一些战败大名在灭亡前常有的举措。而就长崎城的样子和布局看,这把大火甚至还能顺着烧去城下町,给郑军带来巨大的麻烦。

    “别烧了。我已经犯下了大错,又岂能一错再错?”

    就像在突袭失败后他一度想拿田川母子做肉盾一样。

    烧了长崎城下町,那损失最大的还是日本,时候巨大的民怨会被集中到锅岛家身上,而且还会重重的激怒郑军。

    想想一个被激怒了的强敌会对日本造成多大的伤害吧?锅岛胜茂脑子还没糊涂。“希望这里的财富能熄灭郑芝龙心中的怒焰吧。”

    但是这又怎么可能呢?

    满长崎的财富实在很惊人,你都可以把这儿视为晚清的十三行。现在郑芝龙主张大局,他的确可以一声令下就把整个长崎给洗劫了。就像当初的英国佬一样,可这样一来未免吃相有些难看

    要知道,这长崎很多的日本商贾与郑家都是贸易伙伴啊。这么多年来,郑家一直是中日贸易中的第一大巨头,现在要翻脸不认人,把整个长崎都给洗劫了,就太有些绕不过情面了。

    再说了,郑芝龙抢长崎也只能抢日本人的,肯定不会抢掠华商,这样也会造成日后两派人的尖锐矛盾不是?还能影响自己与日本的关系。

    这可是影响巨大的。

    在郑芝龙的规划中,未来的小鬼子会是他手下的一铁杆打手,德川家老老实实的滚蛋,将来日本的主宰者乃是田川七左卫门。

    “松浦君请放心,我郑芝龙是有底线之人。今日痛恨的也只是锅岛胜茂,是江户的德川氏,岂会把怒火洒向诸多无辜之人?”

    郑芝龙面上正气凛然,当着松浦镇信的面,下令长崎城内只抄掠锅岛家之商人行铺,以及德川家御用商人之店面货行。对于其他人等,一概秋毫无犯。

    但便只是如此,郑芝龙也会赚的盆满钵满。

    因为扣掉锅岛家的不算,德川家的御用商人可就赫赫有名的江户豪商。这些人的身份与出现的年头并不长远,却已经可以同京都、大阪的商人齐头并肩了。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么,这些人经手幕府和各藩的贡租、专卖品的投标、买卖,充当金融掮客,迅速就聚集了庞大财富。

    与满清的内务府皇商有着很相似的地位。

    长崎只是江户豪商们关注的一个点,日本最是繁荣富饶的地方可不在长崎。

    无论是大阪还是江户,那里的富裕水准和消费水平,都不是北九州可以比美的。长崎只是一个货物的集散地。

    混乱的长崎很快就平静了下来。

    郑芝龙先是组织兵力巡逻,让小野他们领队,要求所有人各自返回家族,不得在街面上逗留。

    对于那些趁火打劫的青皮浪人,只要抓到,立斩不饶。数百颗血淋淋的人头很快就镇平了整个长崎。

    城下町的枪声和喊杀声也迅速的消散。

    一个个日本商人战战兢兢的躲在门缝窗缝后头,用眼睛时时刻刻的注意着外面的动静,一个个都怕极了郑军会狂性大发。因为他们根本就无力反抗。

    虽然他们手下多多少少会豢养一些打手,但这些打手吓唬平民还可以,对付郑军,可不比一群乌合之众来的更强了。

    所有,现在的他们就是一群待宰猪羊,就看着主人要不要立刻下刀子了。

    郑芝龙当然明白这个时候日本人的恐慌和不安,他把这事儿交给了松浦镇信去处理,自己则带着郑森前往了田川母子的住处。后者门外还有十几个平户藩的武士在守卫,看到大股郑军赶到,痛快的交了差。

    郑森的眼睛已经通红通红,而郑芝龙表情还保持着平静他也想眼睛通红,可实力不允许啊。

    就他这顶多偶像剧演员的表演能力,真的秀不出影帝才有的功底来。

    所以,郑芝龙就只能表现自己端得住的一面。

    房屋内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