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第2/2页)
脸迅速涨红,咬牙瞪着我,恨恨道:“那是因为——你准头太差,把那登徒子也踢下水了!” 我发出更大声的嗤笑,啧啧两声,朝她抛去轻蔑的眼神:“我看你年纪也不小了,怎么脑袋就有大病呢,听听你这话,你自己相信吗?” 她瞪着我,都快要哭了,嘴巴动了动又要开口,我迅速伸手捏住她的嘴唇。她被我的举动震住,眼角余光看到其他几人也同样震住,我又迅速靠近她耳边,压低声音用引诱的语气道:“郡主,你想想看,你真的亲眼看到是我把你打到水里去的么?” 就在我说完松开手的一刻,小表妹也踉跄着后退一步,是师姐,将她拉开了。 我微微抬头,对上那一双漂亮的丹凤眼,她定定与我对视,脸上殊无表情,说话的语气却是轻柔:“阿莹,别闹。” -------------------- 写花花和阿莹的时候总觉得在写两只猫咪打架 第三十七章 当年我与江胡在娑罗山初遇的那个下午,他便同我讲过一个民间励志故事,故事的主人公原是个权贵养的杀手,能力十分出众,年纪轻轻便在杀手圈闯出了名头,遗憾的是杀手这活计本就是吃个年轻饭,随着人到中年,各项身体机能每况愈下不说,攒了许多年的仇人还在逐年提高他的人头赏金,对杀手人身安全和精神状态都造成严重威胁。厌倦了惊弓之鸟的生活,终于有一天,杀手拿刀划烂了自己的脸并废掉了自己两只手臂,改行做了乞丐,居然还讨到了不少钱。 讲到这里,我对江胡提出疑问,如果只是不叫仇人认出来,杀手为什么不直接去整个容呢?江胡说他如果去整容必定要去找整容大夫,而全江湖的整容大夫统共没有几个,还不用遵守职业道德,稍一打听便可得知杀手行踪,还是自己毁容来得便宜便捷。 我沉思一番,总算体会到他为何说这是个励志故事,虽然惨烈了些,但这做法倒也值得理解。然后我问他杀手最终的结局如何,有没有讨到老婆生几个孩子,他告诉我,杀手当乞丐一年后就被仇家找到,砍掉了脑袋。 我被这结局震撼,壮士断腕至这般地步竟还是逃不过宿命,实在令人唏嘘,但是所有想法在听完江胡的解释之后烟消云散。江胡说:“因为他的仇家找到了我,付了一些钱,我告诉他们最近城里多了一个新乞丐。” 这便是一开始我明知江胡只是个写八卦小说的却坚持与他结交的缘故,某些时候他甚至掌握着他人的生杀大权,尽管彼时他还没有意识到这项本领有多么危险,但依然不妨碍其可怕之处。而很多年以后他果真将这门生意发扬光大,建立了江湖上最大的情报交易组织,也反向证明了我对他的看法果然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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