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 (第2/4页)
在天台上死者遗留的包中寻到了身份证,确认了死者名叫“洪梅”,找了公寓管理人员询问得知,洪梅就租住在公寓的十二楼。于是警方在公寓管理员的见证下,打开了洪梅的出租屋门,屋内没有争执打斗的痕迹,表明这里与案发现场无关。 一开始的调查都围绕着天台的直接证据展开,出租屋不是案发现场,赵泽宇也没有去过出租屋,所以此前没有对出租屋进行细致的搜查,现如今突破口落在了死者身上,出租屋自然就成了调查重点。 按照段飞分析,洪梅死后,必然还有后手,那么很可能在出租屋里会找到新的线索。 在房东的见证下,警察们揭开了封条,打开房门。 陈哲和段飞换上鞋套,来到出租屋内部。 屋子敞亮,这间房是公寓楼的边套,东面和北面都有窗,面积也比周围的其他户型大上一些,有七十多平方米,当然,公寓楼得房率低,这个面积的布局也仅一室两厅一卫,再加一个小储物间而已。 段飞站在窗口,向北面远眺,对面就是死者洪梅的雇主董明山一家所住的豪宅小区尊邸。警员小孙手指尊邸向大家介绍,董明山一家住在对面那栋楼的十楼,和这里隔空相望。 案发后,警方通过死者洪梅的身份证查到了她的信息,洪梅是福建人,人口登记信息上写着走失。警方联系到当地,得知洪梅多年前因为丈夫家暴离家出走,多年来从未和家里人联系,杳无音信,属于失踪人口之列。警方从赵泽宇口中才得知,洪梅在地产开发商董明山家里做保姆,于是马上派人去董明山家了解情况,得到的信息也是赵泽宇准备起诉董明山,至于洪梅和赵泽宇之间有什么瓜葛,董明山夫妻俩均表示不知情,他们也不认为洪梅会为了他们不被起诉,而找上赵泽宇。 段飞环顾四周,这套老公寓装修陈旧,白墙上遍布斑驳痕迹;古董级别的沙发上套着一层白布罩,底下露出了少许原始沙发布,遍布污渍;屋子里堆满了各种廉价家具,大概是每一轮房客搬走后都会留下些什么;窗户口是简易灶台,由于公寓楼不同于住宅,不通明火,只能用电磁炉,也没有油烟机,所以自然通风成了这里唯一的选择,旁边墙壁上贴着一层挡板,陈年油渍刮下来足够餐饮商家熬几锅高汤了。 这里环境虽简陋,但好歹是公寓,地段不错,四周交通便捷,生活便利,想来租金也不便宜。 段飞顿时提出了一个疑问:“一个保姆,租得起这种公寓吗?” 陈哲不屑道:“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子,尊邸住的都是什么人?全是老板,保姆工资开六七千元往上,洪梅早年因为家暴离家出走,多年来没和家里联系,自然也不用给家里打钱,以她的工资租这种公寓绰绰有余。” “她是住家保姆,有必要另外租个公寓吗?” 陈哲一愣,转头问起了房东:“洪梅是什么时候租在这里的?” 房东拿出了租房协议一看:“十个月前。” 陈哲看了眼合同,约定的租期是一年,便又问小孙:“洪梅到董明山家当保姆多久了?” “半年了。” “半年前,洪梅做什么工作?” “她一开始是小区的保洁,后来被董太太看中,就去了董家当保姆。” 这话一说,段飞和陈哲同时起了疑心。洪梅在租下这套公寓时,可不是富人家的保姆,只是个小区保洁。以一个保洁的收入,租下这么大一套公寓,就很不符合常理了。 两人重新审视起租房合同,房租每个月两千八百元,而江北市正常保洁的月薪,不过两三千元而已。一个没有其他经济负担、月入七八千元的保姆,花两千八百元租房还勉强解释得过去,可一个保洁把她的全部收入都拿来租房,就说不通了。 陈哲看向房东,好奇地随口问了句:“你这公寓的租金有这么贵吗?”按照当地的行情,这套公寓两千元出头才是合理价。 房东被一群警察盯得心里发慌,如今租客遭遇不测,以后家属来讹他一笔人道主义赔偿也未可知,他可不敢得罪警察,赶紧实话实说:“其实我对这房子租金的心理价是两千二百元,当时中介带她过来看房,她自己说看了好几套,就对我这套一眼满意,我看她这么喜欢,就报价两千八百元,等着她还几百,没想到她一口就答应了。我可没有强买强卖,也没有骗她,全程中介都在场,你们可以叫来问。中介都说这女的怪得很,之前带她看了七八套公寓,她一直挑三拣四,没想到我这套性价比最低的反而被她一眼相中,都不带还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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