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节 (第1/2页)
长手长脚,瘦长一条,吃的不好,偏又比村里其他男孩要高些,渐渐地,更没人敢欺负他了。 因他读了初中,在村子里也算是个文化人了。老校长年迈之后,便放心地将学校交到了他手里,那些欺侮他的人,如今可都尊重起来。 就连他阿爸背着竹篓路过田埂时,心里也是带着几分得意的,干瘪的脑壳高高昂起来,像只赢了的斗鸡。 对了,阿爸许久不曾动手了,不只因疼爱,更因为想明白了——毕竟是独苗,总要指着他养老送终的。 他的日子顺遂起来,像是雨过天晴。 天天夹着课本,穿着顶文明的短衬衫,哼着山歌,嚼着槟榔,踱步于校舍与家之间,过得朴实安逸。 只有一人能撩动他心弦。 田家的小女,名叫宝珍,生得团团的,惹人怜爱,一笑两只小梨涡,他看见也止不住的跟着痴笑。 田宝珍娇小,却有主见,虽总甜甜笑着,那温顺不过是做做样子。 她是不可驯服的,她表现出的所有柔软,不过是为了驯服别人的手段。 可他不知这些,只当是自己有魅力,征服了这个女子。 一来二去,两人对上了眼,时不时地约在黄昏后的椰林里碰面。 那天晚上,他在附近溜达了许久,才等到她的姗姗来迟。 他照旧憨笑着,递上新采摘的野花,可宝珍这次没有接,只是怏怏踢着脚边的草,一脸失落。 “怎么?谁惹你了?” 她别过脸去,并不答话。 “说出来,我替你揍去。” 不过是一句牛皮话,他从来没打过谁的。 “我家给我安排了门亲事,听说男方丑得很。” 他一下子蔫了,手里的花也跟着蔫了下来。 “我没答应。” 他又活了过来,连同手里的花,又一次擎上去,颠颠地献殷勤。 “宝珍,那么你跟我——” 她仰起脸,黑眸子映着月色,泛起一层柔波,深不见底。 他从未见过她这幅样子,看得心惊肉跳。 “阿哥,我准备去县城闯闯,你敢陪我吗?” 不问愿不愿,只问敢不敢。 他十几年的闷气一下子被激发起来,血气上涌,定要强装出一副大丈夫的样子。 再一个,心底也有按捺不住地兴奋,他还从没想过要去村庄以外的地方瞧瞧,那只在书本上听说过的花花世界,看样子终要触手可及了。 辗转了一夜,他下定了决心。 走! 凭他的本事,还怕闯不出一番名堂嘛? 他没跟阿爸商量,只留下一张字条——激越之下,他竟忘了阿爸不识字。 第二天,天还没亮,他便跟着田宝珍,踏上了去定安县的路。 他瞅着尚悬在天边的月牙儿,满心是来日的衣锦还乡。 却不料,命运躲在长路尽头,候着他的,是有去无回。 第十七章 凶年(二) 钱,是人的底气。 他蔫了。 刚来的几天,眼见的新鲜着实让他兴奋。 川流的车,不灭的灯,生吃的洋菜,唇瓣鲜红的女子,乃至穿着衣服招摇过市的宠物狗。 一切的一切,真真现在眼前,让他啧啧称奇,对这座城满意极了,似乎配得上他的奔赴。 可过了几天,繁华的城,倒衬出他的不足来了。 眼界,见识,穿衣,谈吐,为人处事,就连口音都不对头,成了惹人招笑的把柄。 多读的那几本书足以让他在村里耀武扬威,可城里并不缺这些。 初中生,高中生,甚至大学生,遍地都是。 体面的工作是寻不到的,老师自然再做不成,就算是幼儿园,也不会要一个初中肄业的男子。 兜兜转转了半个月,一份像样的工作都没找见,随身的钱也花得三三两两,他一下子失了自信,散了底气。 宝珍倒混得比他好些。 人俏,嘴甜,话也说得漂亮,加上肯吃苦,一来二去,混成了服装厂车间里的小主管。业余时间还报了什么补习班,听说铁了心要谋个文凭。 朋友也比他多,很快扎住了脚,学她们的样子,散开头发,抹白脸皮,穿高跟,搽香水,耳朵上短坠子多得不重样,跟城里女子并无二致。 他后来的工作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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