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第1/2页)
开封府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相州负责判决此案的观察判官陈安民有问题。陈安民身份不简单,他是文彦博的小舅子,文彦博长子文及甫的母亲便是陈安民的亲姐姐。而文及甫又是当时左相吴充的女婿。 陈安民为了消灾弭祸,一面让下属用钱贿赂大理寺上下官员,一面让文及甫请吴充之子吴安持帮忙,吴安持还是王安石的女婿。 彼时是蔡确担任知谏院,他注意到了这个案子,看出此案之中的官场牵扯,故而将此案发往御史台,御史台介入,直接杜绝了此中的官官相护。最终导致陈安民被罢官。 七月时,陈安民回到开封府家中,没过多久就突然一命呜呼了。卷宗上记载,时间是七月廿六,死因是突发心绞病不治而亡。而她的娘亲杨璇是七月廿九被人发现溺毙于汴河之中的,期间只差了三日不到。 燕六之所以会注意到此案,是因为她记得章素儿曾说过,她七月廿八那一夜因不明原因跑出家中,曾在一处街角亭避雨,见到了对角一户人家挂着白灯笼,正在治丧。 会不会就是这个陈家? 陈家在哪里?她翻遍卷宗,未有记载,不过这倒不难查。 她收起卷宗,又用撬锁针将锁锁了回去。为了掩盖她曾进入过架阁库的痕迹,这是必要的步骤。 接着她又找到了熙宁九年歌伎落水案卷宗,同样也是锁着的。死者李冥,艺名岚蝶儿,张定远之妾。 张定远?!白矾楼的老板?原来岚蝶儿的丈夫竟然是他。 她又仔细去查看李冥的人际关系,发现基本都是围着张定远转。但有记载的只从她十三岁入白矾楼为歌伎开始,之前的出身记载一概全无。 据张家老夫人、张定远之母的口供记录,岚蝶儿自称是庆历五年生人,自言家中赤贫,七岁时失怙失恃,舅姑将她卖为奴婢,因着有几分姿色,辗转被卖入白矾楼。 她小张定远三岁。刚入白矾楼时,张定远还是少东家,尚未继承家业。七年后,她二十岁,虽然不是白矾楼最出名的歌伎,但与张定远已然走得极近,有了实际上的肉/体关系,在白矾楼中地位十分特殊。 张定远二十八岁时接过家业,不久她便嫁给张定远为妾,时常也会帮着丈夫打理生意,白矾楼关于盐、酒的这一部分生意,有相当一部分是她主理。她和漕运一系的人关系极好。 漕运燕六沉吟。 她出事的时间是熙宁九年的腊月十八,彼时张定远带着他的三个儿子皆在外行商,尚未归来。张定远的老母、正妻皆在家中,家里的奴婢仆从也未出门。约莫傍晚时分,本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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