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1/2页)
天之骄子跌落云端,锦衣玉食变作馊饭冷浆,笔迹还能有九分相似,实际上已经是十分了。 “当真?”何霆昭随军中向导外出制图时偶遇碑林,也是无心所得,就道:“那地方还有十来块石碑,不过大半都残缺断裂了,而且还是狼族领地,我刚拓完一块就有几匹狼围上来了,只能走了。” 季悟非轻轻点头,原本只是来品鉴欣赏,没想到遇上先人遗物。 “我能否带回家中,做个比较?” “这个自然。”何霆昭立即道。 季悟非便将这几张拓印交给随从收了起来,又坐下来吃一盏茶,看几副当世画家的作品。 “这是阿瓮(weng四声)给我的。” 阿瓮是祝云晟的小名,祝家的男儿的大名不一定是祝老将军取的,但小名一定都是些鼎、瓮、甑之类的器皿之词,寓意是希望孩子身体康健,敦敦实实,武艺出众。 但,祝云晟是个书生身子,看起来和和气气,笑起来人畜无害。 “李公画马乃古今第一人,去岁作古之后,他所画作增价不少,阿瓮竟也得了这样的好东西?” 季悟非用压尺轻轻拂过画,在两端压平,细赏起来。 “你这人要么不说话,要说话总没句好的,难怪阿瓮每回见你都讷讷的,笑也噎住了!”何霆昭叹了口气,继续道:“正因如此,阿瓮才把这几幅画暂存在我这,省得搁自己家里,搁着搁着就没了。” 不论是平头百姓,还是富贵人家,无嫡母之嫡子所处的位置最是尴尬。 若只看祝云晟这个人,何霆昭其实觉得做妹夫还不错,可嫁娶之事是两家人的结合,远没有这样简单。 何霆昭和季悟非赏画闲聊,说着说着,便说到那日他与祝云晟、赵丰裕一道上山打猎一事。 “在北丘寒的草地上跑过,跟着狼群一起猎鹿,再回到这小猎场里,总觉得没那股子劲儿。” “既如此,可拔得头筹了?”季悟非的目光落在角落杂物筐中的一只箭囊上,道。 何霆昭笑道:“明知故问,我和阿瓮用弓箭,小侯爷用连弩!” 赵丰裕是瑞王嫡次子,世子之位轮不上他,做个闲散侯爷更合乎他的性子。 围场是皇家围场,那些侍卫赶鹿赶猪,两腿刨地都快比马跑得快了,赵丰裕就算一弩扫过去全部射空,也会有所收获。 那三人说起来都算是会些骑射功夫的书生,只有季悟非喜静恶动,更厌杀生之事,所以从不会参与狩猎。 不过,他投壶倒是玩得很好,年节里相聚玩闹起来,季悟非只要肯玩,必定夺魁。 顺着季悟非的目光看过去,何霆昭笑了声,走过去将何青圆做的箭囊拿起来,道:“我这小妹啊,倒是辛苦做了个箭囊给我,可瞧这箭囊上的猫儿,简直像是给孩子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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