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在恋爱综艺当渣男_被迫在恋爱综艺当渣男 第53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被迫在恋爱综艺当渣男 第53节 (第1/3页)

    有人忍不住吐槽,两个人的约会实在是太没意思了,知道节目组不打算再炒奇遇了,但也没必要故意剪成这个鬼样子了吧。

    但却只有寥寥几人附和他,现下除了粉丝几乎没人会帮周重羽说话,而原本的奇遇cp粉即便内心不相信,也不敢直接说出来,怕别人狙。

    而另一方面,还有不少人记得被删掉了那段晚餐里,不光有祁笑和周重羽,还有七色总裁俞夜的出镜,不由更让人加深了联想,越来越多的人觉得俞夜和周重羽似乎有着不为人知的关系。

    本来节目看到这里就可以直接叉掉右上角了,这时候视频里却是忽的画面一转,出现了好几个大字特效:

    “甜蜜陷阱”最新规则公布。

    这个画面一下子让大家都打起了精神,要知道规则的变化可是相当重要的,说不定还会涉及到嘉宾们的去与留。

    原来节目组经过考虑之后,决定另外增加一个“最不希望是liar的人”投票选项,只要是能排在第一位的嘉宾,即便他当选了“最可能是liar”投票的榜首,也不会被淘汰。

    简要来说,拿到第一名就相当于套了个复活甲。

    而与之相对的,如果第一名因为得到保护不被淘汰,则淘汰位顺延,排在第二位的嘉宾将被淘汰。

    很显然,这个规则就是为了陆星凉而制定的。毕竟他现在的票数仍旧是一骑绝尘,如果这时候真的被淘汰了,节目几乎就没什么看点了,节目组势必是要保下他的,而采用顺延淘汰的方案,也有一定的可能性让周重羽出局,简直是一举两得。

    这个消息很快就被传到了微博等平台,一时间不少观众都跑去了去新链接投票,希望能够留下陆星凉,cp粉们也都纷纷转发,卖力宣传。

    祁笑还是看到节目组官博发了微博,他才得知了这个新规则,很明显,这是节目组单纯的临时想出来的吧!就是为了不让陆星凉被淘汰,难怪节目组之前一点都不急着把陆星凉的课程排到前面。

    因为第二天又要参与录制了,所以祁笑并没有去看这期的节目,但还是稍微关注了下网上大家的评价。

    这一期的节目播完,还是有挺高热度的,光是热搜就上了好几个。自然,大部分流量都是汇聚在祁笑和陆星凉的身上,而至于无人在意的后半截的约会环节,大家都只聚焦在送表的神秘人身上。

    祁笑就知道导演最后还是把这段放出来了,看到大家的那些猜测,他简直都要被俞夜气死了,哥哥就知道给自己添乱!

    他将网友胡乱猜测的那些发言截图下来了几张发给俞夜,然后打了个语音电话过去,得到的却是对方十分冷淡的回复:“这什么。”

    祁笑觉得哥哥肯定是故意在装傻,他更生气了:“你干的好事,还不承认了?”

    俞夜却是半点都不觉得自己有做得不妥的地方,甚至还有心情哼了两句歌。

    祁笑说:“你就不怕被他们扒出来我们之间的关系啊!”

    俞夜竟然冷笑了一声:“我和你的关系就这么见不得人了吗?”

    祁笑:“……”

    明明最开始可是俞夜极力要求自己不能透露的,祁笑一时都没话说了,反正就算关系公开了,对自己也没坏处,他索性也懒得管了。

    让他更在意的反而是周重羽的事情。

    祁笑忧心忡忡:“哥哥,你确定你和周重羽没关系吧?”

    俞夜只是冷冷道:“我有必要撒这种没有意义的谎吗?”

    “那七色的高层到底是怎么回事啊?”祁笑说,“这样下去对公司的影响也很不好吧。”

    事实上已经开始有不少网友在网上抨击,认为七色高层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俞夜当然不可能不明白这个道理,但他却始终没给出一个正面的答复,只是说事情很快就会解决了。

    祁笑都开始好奇那位神秘高层到底和哥哥是什么关系了。

    而与此同时,网上关于俞夜和周重羽之间关系的猜测,也有了一个初步的结果。

    起源是有位俞夜的粉丝在八卦论坛激情发帖,从多个角度科学分析出了被曝光的照片里的人到底是不是俞夜。

    没错,自从经历过那次热搜之后,俞夜也有了不少粉丝,毕竟多金又长得帅的总裁没人会不喜欢,加上他又十分低调,几乎从不在网上发言,就更显得神秘有逼格了,就这样他积累了不少粉丝,其中还有很多狂热的死忠粉。

    如果让祁笑知道了,他一定会感慨这些网友也太没眼光啦!

    那位发帖的楼主则是靠严谨的数学计算来证明,通过多张照片和参照物的对比,以及俞夜早些前流传出的图片,终于推送出照片上神秘男子的身高应该要比俞夜矮上五公分左右。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