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3章 (第2/2页)
城脚步停住,忽而眉心一拧,扬起手来。 这种姿势,这种摄人的神情,一枝再熟悉不过——主君要么是准备对自己施以惩戒的灵术,要么……是准备动手打人了。 错是他犯的,篓子是他捅的,他不后悔。 他默默闭上眼,屏住呼吸,做好接受一切惩罚的准备。 然而下一秒,百城的手臂在空中划了个漂亮的弧度,落在一枝头发上,摘掉了他发间一根极细的枯草。 “这么好的一支湘妃竹毛笔,没得让凡间纤尘糟蹋了,”百城轻捻枯草,一瞬间,草杆在手中化为齑粉,“你身为上仙,还须自爱自护,同凡人相爱欢好,成何体统?” 一枝愣住,捂着茂密的黑发喃喃:“主君,神仙精灵和凡人……您不是也赞成的吗?您不是也觉得阿成不错吗?您甚至还借钱给我买画……” “木晟先生做的事,”百城冷淡道,“和我百城有什么关系。” 一枝噎住。 百城:“你跟着我多久了?” 一枝算了算之后道:“约莫一千又五百年了。” 他记得自己是在一场皇室宴会中,突然有了灵力又化了形。化形之后,他懵懵懂懂地睁开双眼,见到的第一个人,不,应该是第一位神君,就是百城。 他认百城做主君,百城教他修习灵术,识花辨草,读书写字。 如是千年,小毛笔脱胎换骨,变作如今的秋毫上仙。 某日百城读唐诗时,指着诗圣杜工部的那首《江南逢李龟年》,告诉他,他化形于盛唐年间的岐王王府。 “岐王宅里寻常见,崔九堂前几度闻”。 彼时正值开元盛世,王公贵族或风雅,或附庸风雅;这其中,岐王李隆范是个闻弦歌知雅意的妙人,门庭内宾客众多,时常设下宴席,吟风弄月。 某日,王府夜宴上,一位宾客献了支湘妃竹狼毫珍品,狼毫笔头丰润饱满,笔杆细腻如玉,上头如珠似泪的斑点与天青色的竹身融为一体,臻美得不似凡物。 岐王听着堂下乐者的奏乐,诗兴大发,刚准备提起狼毫写上两笔,却因为乐者的技艺过于精湛,琴声悠扬直指人心,而莫名沮丧。 自己的才华配不上如此美妙的音乐,配不上如此珍贵的毛笔,岐王忽而发狂,想要将毛笔折断。 百城当时是岐王的门客,精书擅画,很得赏识。感知到毛笔是灵物,他便斗胆求着岐王手下留情,将毛笔赏赐给了自己。 这才有了一枝。 “你为报我救命之恩,曾自愿发誓为我之仆,永生永世伴我左右。如今不想再与我相伴,厌弃我,也是正常。”百城拽回一枝的思绪,“一世不过三万天,千余年,委实是太久了。人会变,仙亦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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