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手法医_新手法医 第10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新手法医 第10节 (第1/2页)

    小刘一脸尴尬,抓抓头不好意思地说道。

    “就是……就是小周法医有点儿晕车,没事儿!”

    周宁摇摇头,拍拍胸口缓解一些直起身子。

    “拉黑他,这货开车要命,路上开的一阵快一阵慢,跟摇摇车似得,越是路口越是加速,左窜右绕的,我可是坐船八级风都不晕的人!”

    赵新利呲牙笑了,朝着小刘就是一脚。

    “你小子活腻了,小周法医现在金贵着呢,技术不行就去练,别出来丢人现眼,你们在这里等着我去送样。”

    小刘赶紧过来扶着周宁,赵新利连跑带颠儿的进了县医院东侧的楼。

    周宁喝了点儿水,拍拍小刘。

    “行了缓过来了,刘勇你先回去吧,我等着结果出来,跟赵新利再一起回去。”

    刘勇没废话,开车就逃了。

    周宁在县医院门口的超市买了一些水果,还有一箱牛奶。

    赵新利此时也出来了,看到他手中的东西,自然明白他要去干啥,看了一眼手表。

    “第一批的化验快出来了,检验的人说,只是比对血速度很快,我跟你去看看刘法医吧。”

    二人直接去了骨外,刘法医故意板着脸,不过他媳妇的态度比上一次好了许多,人情世故方面周宁一贯很得体。

    刘法医问了案子进展,没想到他们这么快就有了结果,虽然还需要等化验,可法医的工作基本算是结束了,要知道这可是杀人案,把他激动的不行。

    直到赵新利接到化验出来的电话,二人才起身告辞,刘法医的媳妇亲自送周宁他们出来。

    拿到化验结果,二人快速回到法医办公室,徐达远坐在办公桌前等着。

    路上周宁已经看过结果,大众车上的两份血迹、螺丝刀、皮包、内衬,就是死者苏曼丽的,将报告交给徐达远。

    周宁好奇地问道:

    “徐大孙文萱交代了?”

    徐达远点点头,叹息一声吐出一个烟圈。

    “嗯,她承认是她刺伤的苏曼丽。”

    看着徐达远的样子,赵新利都发现了不对劲。

    “头儿咋了,嫌疑人承认了不是挺好,我们这就可以结案啦!”

    徐达远白了一眼。

    “你懂个屁,孙文萱虽然承认是她刺伤苏曼丽的,但那是受杨宇飞的指使,杨宇飞觉得苏曼丽跟谁都有一腿,所以设计了这次赛车。”

    周宁和赵新利互望一眼,都愣在原地。

    第十二章 小费

    案子结了。

    孙文萱的话,无法得到证实,毕竟她拿不出相关的证据。

    听徐达远说,事发三天后,孙文萱的父亲被丽华集团开除,孙文萱的结局,不用说都能猜到,毕竟致死伤是她刺的。

    苏曼丽的尸体,苏父领走火化了。

    周宁问过徐达远,杨宇飞和王福浩会怎么判,徐达远开始还在搪塞,说这玩意是法院的事儿,啥时候轮到咱们说的算了。

    架不住周宁的墨迹,徐达远才说,杨宇飞咬死自己撞的是动物,撞人逃逸即便说自己没看到,也造成了撞人事实,交通肇事罪【1】是逃不过的,怎么判,这个至少按照三年以上七年以内来参照。

    至于王福浩,如若往上算那就是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2】,这个量刑比较宽泛,按照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2010年10月27日

    刘法医依旧没来,周宁恢复了看书混日子的生活。

    唯一的区别,就是早上上班的时候,遇到队里的刑警都主动跟周宁打招呼。

    开始几天,周宁极不适应,不过他知道,这也是变相对他的认可。

    当然,晚上依旧被案例折磨,尤其是答错有惩罚,身上就跟触电一样的酸爽,从第一天的百分之百被惩罚,到现在的百分之六十,他已经非常知足。

    喝着茶,周宁手中的书也看到最后一页,仰着头一脸的意犹未尽,瞥了一眼墙上的钟表,时间已经指向5:10,看来今天又要混过去了。

    周宁站起身,伸个懒腰,门一响徐达远推门走了进来。

    如此突然的开门,周宁伸懒腰的动作戛然而止,脖子有些闪到,揉着脖子看向带着笑的徐达远。

    “徐大咋了这么笑?有案子?”

    周宁下意识朝着公事儿上想,可看着徐达远的样子也不像。

    “好事儿。”

    “啥好事儿?”

    徐达远一脸神秘,直接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叼着烟朝着周宁扬扬下巴。

    周宁笑了,走过去帮着他点着,徐达远这才幽幽说道:

    “9.17案得到市局的表彰了,对你个人有个奖励,不过这事儿慢,年底能下来就不错了,毕竟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