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熊猫,但顶流_我熊猫,但顶流 第41节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我熊猫,但顶流 第41节 (第1/2页)

    再次对着元酌兮抱拳行礼,顾庭鹤语气冷淡,却比之前软上了几分:

    “弟子失礼,还望神君勿怪。”

    元酌兮:“......”

    没有撤去法相,元酌兮双手环臂,身后的法相也跟着他的模样,做出了一样的动作。

    元酌兮有些好奇,微抬下巴,端着一副清高傲然的模样:“蓬莱的弟子,你是怎么发现本尊的?”

    这句话的声音是元酌兮本来的清脆少年音,除去伪装的成熟,用略带不悦的语气说出来,一点都不像质问,反而有些天真的愚蠢。

    不让人讨厌,还会下意识想要微笑。

    顾庭鹤微微挑眉,暗道原来这位小神君的声音,是这样的啊,还真是......

    和他外表一样,单纯如纸。

    压下并不明显的嘴角上扬弧度,顾庭鹤回答:“蓬莱的寻踪之法,可以无视身份,即便您是神君,只要泄露了气息,弟子都可找到您。”

    “无耻。”

    元酌兮冷哼一声,下出结论,蓬莱果然和神庭史卷记载中的一样,无耻极了!

    哪有这样不可理喻的功法!

    连神都能找,还有没有道理了!

    对于元酌兮的嘲讽,顾庭鹤脸色未变,仿佛没有听见一般,他看了一眼若水,将视线重新移回元酌兮的脸上,不带任何旖旎的情愫,顾庭鹤沉声开口:

    “神君,那只妖祟,是您座下?”

    元酌兮啧了一声,瞪向顾庭鹤,神色认真纠正:“若水不是妖祟!虽为妖身,但她有仙职!是妖仙!”

    “哦。”

    顾庭鹤面色不改,心底却忍不住好笑地看着有些炸毛的小神君。

    他能感觉到元酌兮身上的神格和权柄,也能确认元酌兮确实是神明,只是......

    他没想到,神都境内还会有这么有趣的神。

    这位小神君看上去,真的很好骗啊。

    太好骗了。

    若是拐回蓬莱,一定会很有趣吧?

    师尊说的不对,神都一点都不危险,反而有意思极了。

    不枉他强行打破结界,从蓬莱出来。

    “既然是神君的人,那弟子便放过她,不过神君,此地邪祟不少,您身份金贵,还要多加小心,不要被偷去血液。”

    一个神的血液啊,那可是普天之下最无价的修行药引啊。

    顾庭鹤对着若水的方向一招手,收回一开始打在若水身上的寻踪符,对着元酌兮点头道别后,转身离开。

    就这样走了?

    不用打架啊?

    元酌兮眨了眨眼睛,他都做好了要和这家伙打一架的准备了!

    亏他还专门开法相,给自己增加气势!

    用之前看《言灵荣耀》中的弹幕来说,就是:

    都准备好装一个大的了,结果就这?

    那他......白装了啊......

    收回法相,元酌兮快步走到若水身边,担心地围着若水转了一圈:“他没打伤你吧?疼不疼呀?”

    若水摇了摇头,也收回黑伞,对着元酌兮露出一丝微笑:“我没事,多谢殿下及时到来。难怪这人不认识国异局,之前我提起的时候,那人都答不上来,原来不是神都中人。

    只是,蓬莱......不是记载中的地方吗?我还以为蓬莱和天行院一样,都是传说中的地方,没想到居然是真的。”

    “那个人为什么要杀你,你明明就没有罪恶祟丝啊?”

    元酌兮见若水没事,也松了一口气,继续问道。

    “他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哪怕我没有害人,也要诛杀。”

    元酌兮气出冷笑:“有、病!”

    自无耻之后,元酌兮给蓬莱打上的便签,又多了一个有病。

    还真是......活该。

    突如其来的蓬莱弟子,打断了若水和元酌兮本来的计划。

    在回到酒店后,双方交换了一下情报。

    若水这边除了遇见一位蓬莱弟子,就没有什么其他的事发生。

    元酌兮则是把华鸢母女暂时无法化形,以及新宝的事重新说了一遍,这一次,他说的更加详细了些许。

    听完元酌兮所说,若水沉思片刻,开口道:“小殿下,您看这样如何——

    基地是一个专门研究大熊猫的地方,除了相关设施完善,也有不小的社会关注度。

    而如今这个世间,修行可以通过转换信仰而成,信仰最直接的来源,就是粉丝的喜欢。

    照现在大家喜欢熊猫的热度,不如将华将军和华小姐留在基地内,有人照顾的同时,还能吸收信仰。

    等她们能够化形后,也可学殿下您一样,必要的时候变出分身留在基地。

    这样一来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