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本色 第109节 (第2/4页)
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车辆开走,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您的行为客观上已影响了司法机关正常的诉讼活动。 第二,主观上,公安机关对涉案车辆依法扣押后,您到公安机关涉案车辆停放处看到了自己的车,这表明您已知道车辆被依法扣押了。 第三,您转移的车辆系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财产,具有特殊性,符合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犯罪对象特征。 综上,您的行为虽然并没有直接侵害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关系,但是却侵害了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构成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 您明白了吗?”说完,方轶看向刘巧玲。 “那……那这个罪得判几年?”刘巧玲犹豫着问道。 “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比盗窃罪的处罚要轻,一般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是盗窃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而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个是三年以下,有可能判缓刑,一个是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这就是最实质的区别。”方轶道。 “有没有可能法院不认可盗窃罪,判我无罪?”刘巧玲的心里存在着一丝侥幸。 “这种可能性微乎其微,即便法院不认可检察院的起诉罪名,也会按照他们认定的罪名进行宣判的,所以判无罪的几率不大。当然判决后,不排除检察院不服判决,向法院提起抗诉。”方轶道。 刘巧玲没再说话,她一直在权衡利弊,之前有一位律师跟她提起过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但是那位律师却认为她的行为是盗窃罪和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的竞合,也就是说同一个犯罪行为触犯了两项罪名,择一重罪应该按照盗窃罪处理。今天听方轶解释完,她觉得自己应该试下。 第249章 知识是要付费的! “方律师,您觉得我这案子如果被认定为非法处置扣押财产罪,会被判几年?”刘巧玲皱着眉头问道。 “这个不好说,我觉得最好的结果是您被判缓刑,不用在监狱里服刑。当然您的行为最终是否会被法院认定为非法处置扣押的财产罪,需要看过案卷后才能做最后的判断。”方轶道。 在没有阅卷前,方轶可不敢随便下判断,万一当事人说的跟案卷上反映出来的情况不符,案件结果达不到预期,不仅会砸了自己的牌子,还有可能遭到投诉,要求退费。白干活还要挨骂,这可不是方轶追求的。 “嗯,我明白了。如果我委托您的话,是您出庭还是其他律师出庭?律师费怎么收?”刘巧玲问道。 “您的案子会由我来办理……”方轶话说到一半就感觉桌子下面谢友和的脚轻轻踢了自己一下。 “刘女士,方律师是我们的资深律师,擅长刑事案件,庭审经验丰富,如果由他承办您的案子,律师费要五万元。您考虑下,如果同意,今天就可以签约。”谢友和接过了方轶的话茬,说道。 “五万元!”刘巧玲咬着嘴唇,有些面露难色,但是一想到蹲大牢:“嗯,您让我考虑下,这两天给您回信儿。” “好的,如果您决定了,给我们打电话,我们会把所有需要签署的材料准备好。”谢友和微笑道。 送走了刘巧玲,在回工位的路上,方轶低声问道:“刚才咱们报价是不是太高了?我看她那意思,好像挺困难的。” 谢友和看了方轶一眼:“你呀,还是太善良了,咱们没啥背景,又没什么关系,全靠专业糊口,如果爱心泛滥是很容易劳心费力,最后吃不上饭的。走,抽一根去!” 方轶将记录本放回工位后,跟着谢友和去了露台。露台上三三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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