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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自称为:精灵。 精灵虽然在各方面都比不上神族,但他们毕竟是神族的后裔。大多数精灵都拥有令人惊叹的容貌和远超常人的天赋,很快就成了一股不小的势力。 虽然许多生灵都对这神族的后裔有些警惕,但是精灵选择了安于一隅,一直偏安在银辉森林中,十分与世无争,渐渐地,大家都接受了精灵一族。 甚至出于慕强心理和爱美之心,虽然精灵有些高傲,但还是一度受到了一些人的追捧。 ………… 但这一切,都是后话了。 也与只手覆灭了自己种族的律没有关系。 律不是没有考虑过这最坏的结果,他当时想,如果真的走到这一步,他便和神族一起覆灭。 但是他没想到,世间竟然真的有如此荒谬的事情:他想死也死不了。 他才知道,神族的存在,其实是塔钦圣兰法则的一部分。他们作为唯一的统治者,其实一直充当了一种高高在上的“仲裁者”和“守护者”的身份。 但他们妄图献祭了整个塔钦圣兰,已经触碰到了法则的底线,法则虽无形,却有因有果。 律能顺利地阻止神族,其背后未尝没有法则的功劳。 但神族覆灭了,法则却缺少了仲裁者和守护者,于是它们选择了律。 这位最后的神族,足够冷静,足够强大,足够智慧。 唯一的缺点,可能便是过于善良了。但是他会在善良中把握其度,这一点,可以从他明明痛苦万分,但是仍然为了阻止了神族可以看出。 于是法则便不容拒绝成为了律的一部分。 因为有法则的存在,律甚至不能选择死亡。 他无法和法则谈判,因为法则虽有“智慧”,却不是和他一个维度的思想,他无法和法则沟通。而法则也只是权衡利弊,至于律的痛不欲生,则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 反正,这个男人,就算再怎么痛不欲生,只要他或者,他便无法对塔钦圣兰袖手旁观。 法则开始有些喜欢上了现在的这个“执行者”。 他比神族更加好用。 神族的私欲太重,难以掌控,而且因为法则无法和他们沟通,许多职能他们都无法完成。许多事情,都需要法则亲力亲为。 但是律不一样,法则能单方面和他说明要求。 律作为执行者,他不能插手种族的盛衰,因为其实一切都有定数。曾经他作为神族的律,他可以去帮助人类抵御天灾,但如今他作为法则的执行者,他却不能去干预人类自然的天灾。 因为曾经他属于因果之中,他的帮助,其实是在法则的算计之内。但如今他作为法则的执行者,其实已经跳出了法则,他再去帮助人类,便是定数之外的变数。 而变数,则是法则一定要排除的。 所以,律只能做一个旁观者,哪怕他知道明天会死千万个无辜者,他也不能救。 就比如,曾经的费尔西斯。 法则的安排让律痛苦,他渐渐地觉得,死亡是造物主给每一个生灵的馈赠,无论会经历什么,他们终将走向一个宁静的、不用面对任何情感的死亡。 偏偏自己不行。 太荒谬了,他想死都做不到! 曾经有一段时间律想尽了办法把法则从自己身上剥离,但是都没有用。法则赋予他的职能,他也曾抵触过。 但法则却在他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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