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之嘎嘎乱杀_第一九三章 最佳峡谷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一九三章 最佳峡谷 (第1/7页)

    金角深吸口气,调整自己的心态。

    刚刚打输的这一波实在是太伤了。

    兵线倒是没亏,甚至是趁着简单二人退回防御塔之下,爽吃了一波。

    但是给对面拿到了三个人头,直接就让他们起飞了啊!

    甚至在这个时候,上路还传来了噩耗。

    趁着瞎子在下路的时候,千珏直接跑到上路去,把古风美男的闪现打出来了。

    虽然没有击杀,但是这个闪现被打出来之后,让奥恩接下来的日子就非常难过了。

    哪怕没有千珏的帮助,到时候塞恩也能随便上嘴脸。

    尤其是随着等级高起来之后,战斗力的提升,少一个闪现的影响会很大。

    何况,刚刚可不只是被打一个闪现那么简单。

    奥恩的状态也不好,必须要回家才行了。

    回家虽然能快速传送上线,但是这么一来,就会形成tp差。

    可是不传送能行吗?

    aj会直接亏麻的。

    这个传送根本省不下来。

    为了传送,走路上去,确实是可以的。

    但是那样一来,代价也就太大了一些。

    打开了局面,宁王继续回去刷野。

    他运气不错,虽然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击杀一个人。

    但是前期已经收获了两层印记。

    接下来只要好好的打下去,得到最基础的四层印记,很容易。

    至于下路,当简单和阿水重新上线,把兵线控住之后,金角他们根本不敢过来了。

    三杠零的索拉卡往前一站,看看他身上的装备,金角就觉得是对自己无声的嘲讽。

    他一个0/2的ad,站在3/0的辅助面前,实在是太别扭了。

    更重要的是,这时候索拉卡的消耗能力大大增强,血量变多了,身板变硬了,过来换血更有底气。

    即使是吃到他们的输出,索拉卡现在也不是那么的怕了,

    所以面对他们,这时的金角能做的就是后退,不要像前面的时候那样,被几下打残之后,退出经验区,直接挂机。

    保证自己的状态,才能站的住。

    至于暂时吃不到兵线?

    他表示问题不大

    一会儿总是要过来的。

    那么早一会儿,晚一会儿其实不影响太多。

    虽然还是有的,但是无视了就好!

    不无视不行啊!

    打不过人家,就只能是认怂了。

    索拉卡那么强势,维鲁斯的战斗力也有了很大的提升,这时候主动上去,那就是自己找不自在。

    金角只是稳,他不傻。

    所以这时候应该怎么做,他当然很清楚。

    简单两人也不管他们。

    只要老老实实的控线,这时候对方就是纯亏的。

    连经验都不给吃,这就是纯粹的实力碾压。

    简单的站位可是很有讲究的,刚好可以把对面赶出经验区,让他们连经验都吃不到。

    旁边还有阿水在,哪怕对面强行过来想要吃兵线,看到维鲁斯之后,就把自己的想法改变了。

    只能是祈祷阿水控制不住那么长时间的兵线。

    只要阿水控制不住兵线,到时候情况就会有改变。

    这已经是如今的金角能做的事情了。

    硬实力打不过的时候,就是这么的无奈。

    金角实力不差,但是他最大的特点是稳,想要像阿水,小狗这样打的特别激进,特别漂亮,是不可能的。

    他是一个合格的ad,就是在线上做好自己的事情,队友开团,打残人,然后他上去输出,进行收割。

    他是合格的ad,但也只是合格而已。

    当队伍劣势的时候,他就很难做到事情了。

    想像其他人那样,通过ad打崩对面,取得巨大优势,帮助队伍走向胜利,更是很难。

    中规中矩的一名选手。

    表现不会太亮眼,但是也不会太下饭。

    t2守门员,ad质检器的名头也不是白来的。

    此时road显得有点急躁。

    下路的劣势有点大了,并且还在不断的扩散之中。

    索拉卡一有机会就会开始消耗,骚扰他们,一点点的压低他们血量。

    最难受的就是兵线吃不到。

    发育的时候,兵线吃不到,对于他们来说,就意味着崩盘的开始。

    排位里可以通过自己强大的个人实力,劣势的时候去其他路抓人,通过击杀补充自己的经济。

    可是比赛里,根本不给你这个机会。

    想要找这样的机会,实在是太难太难了。

    打野不来,金角他们的局势就没有办法发生任何改变,一样是只能被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