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疆臣。_第四百一十一章 离别之时(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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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百一十一章 离别之时(下) (第2/2页)

可不要忘了啊?”

    “渊如兄,有什么话,小弟能办下去的,一定照办。”阮元坚定地对孙星衍答道。

    “我知道,你这回扬州一趟,还能捐两千两给百姓施粥,你这心里,一定是有天下苍生的。”孙星衍也点头道:“只是如今时节,连年大旱,要么就是先前几年一般,暴雨不止,百姓所需要的,可比你施一次粥要多啊。我也清楚,现在很多府县,不是不愿意放赈,而是担心连年开仓,府库有所不足。但你去了江西,可千万不要这样想啊,若是江西还有灾荒,定要足额放赈,若是百姓果然受赈不足,再有滑县之事,积贮余粮,又有何意义呢?百姓连今日能不能过去,都已经没了希望,你要如何让他们再去想明日的事呢?”

    “渊如兄所言不错,小弟赴赣之后,自然会严查官仓,妥为备荒之事。”阮元听从道。

    “还有就是,我这里刻了一部《唐律疏议》,这是样书,你走的时候,我把全书给你,你也带着。”孙星衍一边说着,也一边从身旁包裹里取出一册书来,阮元取过这册《唐律疏议》,一看便知,其上文字开阔舒展,乃是元时所遗刻本。孙星衍也感叹道:“我为官一生,自觉有成者,无非刑狱、水利之事,治狱一道,我也一直想着,能成一部《大清律疏议》该有多好,可惜精于刑法之人不多,我始终未能寻得同修之人,也就罢了。这部《唐律疏议》我用的是家中元刻本,最为精当。想唐宋以来,至明代而法律大变,轻其所轻,重其所重,我一直以为不然,轻其所轻,则轻罪易犯,重其所重,则多有蒙冤而不能平反之事,其实不便之处甚多。你抚赣之后,自是需要依律断案,可也该参考旧朝之律,取其精华,务使断案之时,精当公平才是啊。”阮元当然清楚,《大清律例》大半沿袭之前的《大明律》,孙星衍以为明律有失,本也是对清律颇有不满之处。

    “渊如兄所言,小弟记下了,小弟这次南下江西,自然清楚所断之案,是不会少了。小弟自当详查实情,从轻处断,务使刑案之事,得以公允。”阮元也接受了孙星衍的建议。

    阮元又在扬州盘桓了两日,便即与孙星衍和焦循道别,乘船沿江南下,八月之初,便即到了南昌,正式接任了江西巡抚之职。

    阮元抚赣之后,很快便即发现了所谓“会党”,原来是余干之地,有一游方闲人胡秉耀,以“反清复明”之名,将当地农户朱毛俚充作前明后裔,对外空授官职,实则骗取钱财。阮元得讯之后,也当即前往余干清剿胡秉耀一行,很快将他们全部擒获。这时胡秉耀集会不过一年,为之所诱参与其间者不过数十人,全然不成气候,便被阮元剿灭。

    紧接着,阮元也相继发现了大规模发动乡民结拜的钟锦泷,假托“天地会”之名,实为勒索百姓,骗取钱财的钟体刚等人,也将他们一一擒拿。眼看阮元上任不过两月,便即多有破获,嘉庆自然大喜,决定加授阮元太子少保,赐单眼花翎。为此,嘉庆也数次告诫群臣,言及去岁林清一案,若能如此早办,何致酿成大事。

    对于所擒拿的犯人,阮元也进行了区别处理,虽言明胡秉耀、钟体刚等人有自称“反清复明”,自立“天地会”之事,却也将各人实际的骗取钱财行为在奏折中详加说明,以示“会党”之名不过各人狐假虎威之举,其实则在财货。正因如此,几起“会党逆案”,阮元所擒捕者不过二百余人,胡秉耀一案最重,也只有十七人处了死刑,钟体刚案处决三人,其余各案大多只首犯处死,而江西民间却渐渐安定了下来。阮元也将处决百姓的代价,降到了自己可控的最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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