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四章 百万年薪 (第1/2页)
“喂,别看了,就是我,上车。” 余梦梦显然已经发现了杨逍的越野车,这辆车就是和她一起去买的,车子车牌都没换,自然熟悉。 “啊,好的。” 成熟了许多,余梦梦很快调整了自己的状态,一点也不怕生。 杨逍已经通过之前的智脑手机,提前编造了一个新的身份。意思是罗小龙与金曜是过命的兄弟关系,现在金曜因为一些原因,去了国外,将余梦梦的成长委托给了罗小龙。 之所以邀请余梦梦来这边,让其加入飞鸿公司,成为公司高管之一,就是想锻炼她的能力,让她尽快成长,早日能够替他独当一面。 虽然知道这个谎言很烂,存在各种破绽,并不保险,但是时间太短,杨逍也想不出其他更好的理由了,另外,从某种心理上,他其实并不想欺骗这个有些单纯,有些可爱的女孩儿。 换个思维,或许,如果自己有女儿,应该也差不多这个年纪了吧。 这也是他为什么,在大学当教授时,养成那个下课再帮助一些学生解决难题的习惯。 他曾经经历过,他们的这个阶段,知道他们会迷茫,仿徨,找不到未来的方向。 不是每个人,都心怀梦想。 还有很多人,其实,单单面对生活的一地鸡毛,有时候就会用尽所有的力气。这个时候,帮帮他们,也许就能拯救些什么,挽回些什么。 “在想什么?”杨逍注意到,余梦梦略显拘束,这位小朋友看来,虽然外表和气质变化挺大,但是一些属于她的本质,依然没有多大的改变。 两人貌似第一次见面,这种反应倒是正常。 “没想什么,只是有些问题,在电话里没问,不知道现在询问是否合适?” “有话直说,想问就问,我和金曜是生死兄弟,你既然是他的人,那么我一定罩着你。” 杨逍也算是煞费苦心了,为了掩饰身份,故意转变了自己的说话方式,以此显露出罗小龙与金曜截然不同的性格。 坐在副驾驶上,目光扫过身边的年轻人,余梦梦总是感觉在其身上,存在一种让人无比熟悉的感觉。 用个词语形容,那就是似曾相识。 只是,这明明是第一次见面,怎么可能存在这种异样的感受?她心中,暗暗疑惑。 “那就拜托你了,诺兰先生,初来乍到,一定会有很多事情会麻烦你。”余梦梦知道,这个时候,可千万不能客气。这位大佬既然能够与金曜成为朋友,自然也是同一个层次的存在,与这样的大佬接触,对她肯定有益无害。 想到自己的诸多疑问,她继续问道:“金曜先生只说去国外了,但是却没说什么时候能回来吗?之前和我就通了一个电话,感觉挺着急的,我也帮不上忙,就是有些担心他是不是遇到什么麻烦了。” 这么着急跑路,难倒他东窗事发啦。 一想起上次在别墅里,看到那些东西和天量的现金,她到现在都不知道,金曜到底是做什么买卖的。 要说她也是心大,不知道眼前是不是火坑,就跟着跳进来了,与飞蛾扑火,差不多算是同一个意思。 “他呀,你就别担心了,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就是我们都挂了,他也不会挂,这家伙能耐大着呢。不过,既然他没给你详细说,那就证明不想让你知道,你也别打听了。对了,还没吃饭吧,一会儿我们先去吃饭,牛排怎么?金曜说,你好型挺喜欢的。” “嗯,可以!” 一路上,余梦梦没有再追问关于金曜的其他事情,反而谈起了她的工作,倒是让杨逍松了口气。 他现在明白了一个非常朴实的道理。那就是撒谎很容易,难得的维持这个谎言,就需要更多的谎言,这样长期坚持下去,其实绝对是一件不小的工程。 因为一不小心,前言不搭后语,就是穿帮的时候,那么,结果就会很尴尬了。 小镇之上,分为新旧城区,到了晚上,本来就是旅游打卡的旺季,加上巨鹰事件的刺激,让松阳镇的餐饮业和酒店都变得异常火爆。 因为提前订好了位置,倒是没有遭遇坐着排队等餐的局面。 一家装修得有些小清新的西餐厅,两人找了个小包间,相对而坐,环境还算比较清静,也听不到大厅之外的喧嚣。 等着上餐时,两人继续闲聊,工作上的事情,说得其实并不多。 关于飞鸿公司,杨逍现在脑子里,也不过只是一个初略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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