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黎明 (第2/3页)
大的城市以永恒的白昼而闻名。 那颗高挂在阳光大圣堂顶部的光球,日日夜夜地把这座王城照得一片金黄,故得名“黄金王都”。 “不过就这景象,我觉得应该改名叫绯红王都了。” 罗德里克摇着高脚酒杯,笑容戏谑地看着窗外被染成了一片赤红的城市。 大街上,小巷里, 原本在睡梦中的人们不断走出房门, 虽然他们已经习惯了那颗虚假的太阳,也习惯了每天只睡四到五个小时。 但再怎么样,今天这太阳也太离谱了,哪怕用被子蒙着脑袋都能感受到光芒照在自己的屁股上。 这还怎么睡,还让不让人活了? 原本他们想要再次聚集起来,去阳光大圣堂前向神官大人祈求,能否减弱一些太阳的光辉。 对,是祈求,不是抗议。 阳光乃神恩,神恩如海,你们这群贱民怎么敢抗议? 但当他们刚刚走出房门就发现了不对, 太阳的颜色……变了。 “殿下!殿下!” 弗兰面露慌乱地跑进办公室。 他显然是在睡觉时被惊醒的,盔甲穿着松松夸夸,脑袋上甚至还带着蓝色的睡帽。 看到罗德里克不仅是没事,还优哉游哉地摇着酒杯,这位年轻的大骑士这才松了口气。 “殿下,我就知道你还没睡。” 所以他才直接跑来了办公室,而不是罗德里克的卧房。 “睡?还好没睡,这要是睡着了那就太可惜了。” “殿下,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了?” “也不是什么大事,就是今天的太阳,从南边升起来了。” 罗德里克的此时心情非常好,语气都显得有些漂浮。 南边, 南境, 康斯顿伯爵领。 “您还有心情开玩笑。这股魔力波动……比教宗冕下还恐怖。到底是谁……” 弗兰看向罗德里克,他在等这位足智多谋的青梅竹马像以往一样为自己分析问题。 可罗德里克没有配合他,只是地看着南边的天空。 他看得很认真,时不时眼神还会闪烁一下,像是在打量某个人。 弗兰等不及了,说道: “殿下,您难道不好奇吗?” “我现在更好奇教宗那个老东西脸上的表情,他们的太阳,可完全被南边那颗给压下去了。” “呃……” 弗兰沉默了。 身为心腹,他是知道殿下表面上是公认的虔诚信徒,可实际上非常厌恶教会。 但作为摩恩的王储,在这个君权神授的国家里罗德里克从来不会把这份厌恶表现出来。 可现在,殿下几乎是失态地表达了自己的喜悦。 弗兰觉得,殿下肯定已经猜到弄出这场面的人是谁了。 他刚想开口询问详情,却听罗德里克问道: “弗兰,雷光到哪了?” “傍晚得到传信,麦克维斯大人明天下午就能抵达王都。” “不,让他不用回来了。” “啊?” 罗德里克举起酒杯指了指南方,道: “让他直接去康斯顿,我,想念我妹妹了。” ………… 光辉纪526年芽月4日,这一天注定会载入史册。 这一天,不死王庭的主宰尼科勒提米斯降临康斯顿城,企图在人类的后方开辟第二战线。 也是这一天,一位白发不知名勇者挺身而出,挥舞圣剑斩杀亡灵主宰,力挫魔族的阴谋。 同样是这一天, 于奇兰大陆遥远南部的地平线上,升起了一轮赤红的太阳。 传说中, “龙血勇者”巴鲁姆克的圣剑甚至能斩开昼夜, 时隔千年, 昔日,那划破黎明、分割晨昏的璀璨剑光, 再一次闪耀在这片大地上! ………… 巴鲁姆克……不,齐格飞,看着眼前变成了一片平地的康斯顿伯爵府,颇有一种杀鸡用牛刀的荒谬感。 这还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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