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喜欢金色 (第2/2页)
袖子,举止好亲密。 这位自称是洗衣娘的姑娘,身份不简单,她喝安时礼之间的关系定也不是什么简单的主仆关系。 蔡田萝心想。 蔡田萝女儿家的心思比掉落在地板上的珠子还要活络,又不能冒昧去询问,她的眼儿转去看安时礼纤细白皙的手指,沉吟片刻,道:多、多谢大宗伯,那我便不打扰大宗伯了。 安时礼轻轻点颌作一礼,随后招来一奴哥送蔡田萝出府。 未被心上人挽留,蔡田萝心事重重,沁头随奴哥离去。 啊漂亮的鞋子走了。金鼠姑的魂魄随蔡田萝的鞋子飘远。 魂魄飘远,脚下亦动了起来。 扯袖子已经扯不住躁动的金鼠姑了,安时礼改抓她的手肘处。 金鼠姑眼睁睁看着鞋子消失在拐角处,一副急泪,四肢乱扭,要挣开安时礼追上去:我要鞋子。 我给你买了鞋子。金鼠姑浑身是蛮劲,动起来安时礼得用两只手抓住她,别乱动。 听到有新鞋,金鼠姑垂垂安静下来,指腹抹一抹干涩的眼角,用苏白问:时路格哉? 时路格,忒时路格。安时礼忘了金鼠姑能听见声音了,偏头凑过头去回话。 回完才想起来金鼠姑能听见了,于是讪讪地笑了笑,掩饰面上的尴尬之色。 好吧。金鼠姑不再念蔡田萝脚下的鞋子,开始念自己的新鞋,那大人你什么时候给我鞋子? 李绣娘说三日后可以去鞋铺里取鞋,今日正好的第三日了,安时礼想了想,回:写完今日的顺朱儿就给。 又要写那个东西吗?金鼠姑听见顺朱儿三个字手指就开始发疼,她口中呼热气来呵护指头,我不想写。 要写,还要学。逼人学知识这种事情,安时礼不是第一次做了。 府中的小厮与奴哥都是穷苦人家的孩子,温饱成问题,哪有闲钱去买书学知识,于是进府后,安时礼每日都要他们读上半个时辰的书。虽不能下笔成文,出口成章,但拓了眼界,开了心胸,怎么着也是件好事。 第一次逼只精怪学习,安时礼的态度温和了许多,扯了金鼠姑去了书房,先给她讲了几近半个时辰的。 金鼠姑听得昏昏欲睡,呵欠连珠箭来,一颗晶莹的小泪花挂在了眼角。 呵欠会传染人,安时礼期间也无声打了几个,念到丝与竹,乃八音方闭了嘴,提起笔来写字,但未写下一个字就搁下了。 安时礼找出昨日的顺朱儿,铺在金鼠姑面前:昨日的孽障还没写完,今日接着写。 金鼠姑的两只手掌,撑着没有一缕精神且摇摇晃晃的脑袋:我好困。 语毕,嘴巴大张,不雅地打了个呵欠。 无一点困意的安时礼见之,又跟着打了个呵欠,打完,他塞一只笔到金鼠姑手中:能不能别打呵欠了。 困呐,忍不住。金鼠姑接过笔,说话时又打了一个。 安时礼转过头不去看她打呵欠:快点写,写完就有新鞋子穿了。 金鼠姑的坐姿慵懒,握笔随意,没什么技巧,笔画的顺序颠倒,只把红描成黑来应付安时礼。 后面有加更章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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