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交战守则里的问题 (第2/2页)
有我们的宣传干事,也有很多外籍记者,甚至有些还是不怀好意的,你们得先了解维和新闻准则,在遇到这些记者的时候才知道怎么去应对和处理,不要落人口实。” “原来是这样……”佟志这才恍然大悟。 纵览整个课程表,那些什么爆炸物识别和防范、野外生存技巧、反恐应对之类的东西是手到擒来的科目,倒不需要耗费多大精力。 主要是什么礼仪和交战规则之类是最令人头疼的。 之所以说头疼,那也不是吹牛。 当看到那个交战规则的时候,佟志一脸的惊愕,他对沈军说:“这特么不是扯淡么?!” 扯淡? 沈军看了,也同样觉得挺扯淡的。 集训前,沈军和佟志这些老特们总认为L国那点儿武装分子有那么牛吗?需要出动咱们老特去护卫维和分队?直接派个步兵分队,带上装甲车和重武器,敢来搞事情直接突突了事了。 但看到这个交战守则,俩人才发现根本不是自己想的那么简单。 维和与作战的本质区别是前者是出于维护和平目的,而后者是以实现既定军事目标为目的。 维和有个三原则——首先,开展维和行动必须是经过当事国同意,其次是立场必须中立,最后是在自卫或者履行授权的情况下才能使用适当的武力。 派出的这支维和分队是经过联合国邀请才派驻的,而且这次行动是经过L国同意的,这满足了第一点。抵达L国知识后,维和分队不能卷入政府军和反政府武装之间的武力冲突,绝不能帮一方打一方,这满足了第二点。 最后一点,对方不开枪,维和分队不能开枪;能鸣枪警告的,绝对不能开枪;能打非致命部位的,绝对不能一枪毙命。 令佟志觉得扯淡的是最后一点。 按照这个原则形成的交火守则就是日常基本准则,即 每当遇到危险,维和士兵要先进行口头警告,然后拉枪栓示警。 无效之后,如对方有进一步行动,则可鸣枪警告。 再无效后,对方再进一步,这才可以进入“射击非致命性部位”和“击毙”这个环节。 也就是说,从你发现敌人到你击毙敌人,中间要经过足足5道程序。 沈军说:“这还怎么搞?” 旁边的佟志甚至笑出声来,做了个握枪的虚拟动作,从第一步示范到第五步。 最后抱着肚子弯下腰来:“我觉得如果遇到真正危急的情况,我没机会做第二步就肯定一命呜呼了。” 沈军也觉得佟志说得没错。 他们老特平时练习战术从来都讲究“快、准、狠”,最熟悉的反应射击和快速射击之类,只讲究一个“绝对快,相对准”。 精髓就在于“先敌开火”四个字上。现如今让他们要警告、拉枪栓、鸣枪、射击非致命部位,最后才能击毙。 这简直比马路上不配枪的交警都窝囊。 “教员同志!” 他举起手。 教员问:“沈中尉,你有什么问题吗?” 沈军拿起资料,指着上面的交战守则和应急步骤问道:“我觉得按照这种步骤去应敌,除非对方本来就没有恶意不想杀人,如果他想杀人,那么死的一定是我们。” 教员过来,扫了一眼那些守则条文,然后问:“你是特种部队的吧?” 沈军颇有些自豪地“嗯”了一声,挺了挺胸脯说:“A集团军血狼特战旅突击队的。” 教员说:“你知道在你之前有多少批我们派驻国外的维和部队吗?” 考我? 沈军没意识到教员问他这个问题作甚。 教员想干嘛? 我只是问个交战守则里不合理的地方,他扯到中国派遣维和部队的历史干嘛?严七官的特种岁月之弹道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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