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樱(下)登阁无路魂归冥府,红樱有忿血染三途 (第7/14页)
登阁想道。 世界如此之大,少了一个我并不会改变任何,依旧是歌舞升平,灯红酒绿,我之于这个世界不过是沙漠中的一粒,沧海中的一粟。想道这里,倏尔念头转移,宋登阁的脸上却挂上了一个苦笑。 我是人吗? 这是个荒唐的问题,怎么可能会有人不是人呢?但他此刻却不清楚答案,因为人之所以是人,之所以能够做为社会中的一份子,最起码应该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哪怕是蜂群中的工蜂都能够随心所欲的飞舞,但自己却只能像是发条玩具一般的任他们摆布,没有自由,没有尊严… 到了这个地步,他自己究竟还能否算是“人”,宋登阁已经不能确凿的肯定了。 看着面前悬在天花板钢梁之上的一道白绫,那是曾经给红樱做衣服所剩余的边角料。抚摸着这和红樱最后的牵绊,他自嘲的想着: “我从母亲的肚子里生来,婴儿之时不过碗口大小;现在由这白绫而去,要我命的这绳圈也不过就是碗口大小。所以我生在这世界上,又有了什么意义呢?” “…也许我本就不该做个人。如果我是个鬼,也许和红樱就能做了结发夫妻,从此相依相偎,永不再困苦于这世间丑恶种种。” 双手捧着那绳圈,宋登阁踮脚站在凳子之上,缓 缓的将脑袋伸了进去。在生命中最后的一刻,他想着自己短暂但痛苦的一生,可反过来调过去,除了童年极短暂的一阵平和时光之外,便尽皆是闻者落泪的悲怆。 唯一让他挂念的,就只有红樱…那么现在,他就要去找红樱了。 “红樱…我来了。” 再无半点犹豫,宋登阁一踢脚下凳子,顷刻间巨大的痛苦与窒息感传来,宛如漆黑的海潮般包裹了他的身体与所有的意识。人都说在濒死之际,人由于生存的本能会不由自主的挣扎喊叫,那是因为潜意识里还不想死;但宋登阁却极其的平淡,哪怕是双腿都没有踢踏,更是连一点呻吟之声都没有。 生的荒唐,死的糊涂,当最后一缕意识完全溃散之时,这世界上便再也没有了宋登阁。要说他这一生也算是波澜壮阔,享过荣华富贵,也经历过穷困潦倒,通过自己努力差点拼搏出未来,但却终究还是被活活逼死,只余一匹白绫。可是即便到了死前,他对于宋一品和贾晴却依旧是心灰意冷对于怨恨,也从未想过更加酷烈的报仇方式,真不知道是他善良,还是仅仅软弱罢了。如同在为他哀悼,鼓噪的鸣虫都沉默不语,但当宋登阁放下一切之后,最后在他已经僵硬的面吞之上却残留着一点隐约的笑意。 正所谓: 先天生就纲伦,本来埋下祸根。 昭昭日月亦难公,忍看魂残冷身。 良善顺受遭祸,凶蛮霸道欺人。 朗朗乾坤今安在?空余心寒三分。 闹出了人命,贾家如何惊慌失措,上窜下跳暂且不提。 当日被丢弃在垃圾桶之内的红樱,其实并没有如贾晴阴毒思想一般的腐朽破败;有着秘术奇力护体,秽物脏污皆不能玷染她半寸肌肤。只是虽说如此,一旦被清理车转运至垃圾场,那么要么填埋至地底深处,要么一把大火焚作飞灰,势必香消玉殒;而或许是苍天有眼,不忍看这相爱男女如此惨淡收场,在垃圾转运车到来之前,一个拾荒女恰巧路过,发现了垃圾桶里精巧美丽的红樱,顺势将她拾走,以免覆压焚身之苦… 手握着刚刚捡来的精致人偶,名叫陈安萱的拾荒女不由得高兴万分。翻来覆去的调看,她何时见过如红樱这般美丽事物?与所住破烂居所还有自己蓬头垢面相比,就好像夜明珠般烁烁发亮。 “啊!我满手脏污,别弄秽了它…” 被红樱美丽可爱迷醉,看了一时半晌,陈安萱才反应过来,自己拾了一日垃圾,还未洗手就摆弄这样难得的精巧玩意,若是把她污损,岂不是暴殄天物?连忙将红樱小心放下,去河边仔细洗了手脸才回来。 而就在她重新回家之时,正看见自己丈夫拿着红樱,啧啧称奇的察看,连忙冲过去将她夺下,不满的说道:“你看你,身上脏成什么样子?别用臭手把她摸脏了。” 见妻子埋怨,名叫叶梦林的男人却有些为难般:“安萱…我知道你初成正果,不懂人间规矩,亦或是本性难移,但既然我们已经成了人属,做这些偷鸡摸狗事情终是不好。虽然它美丽可爱,让人看见一眼就心头怜惜;但还是听夫君的话,从哪里偷来就还回哪处吧。” 听到叶梦林如此说话,陈安萱又好气又好笑:“说哪里话!这人偶是我捡来的。” “果真?”虽说妻子解释,但叶梦林依旧有所怀疑:“如此精致绮丽,定是什么珍贵之物,主人怎会平白无故将如此东西抛弃?安萱,我知道你曾是狐仙,生性便喜偷人家鸡鸭…” “呸呸呸!”丈夫如此冤枉自己,陈安萱哪里饶的过他?一时间又急又气:“好呀,叶梦林,你嫌弃我不是?我虽然曾经是个狐仙,但你不也曾是个树精吗?如果不是我看上你,又不知道你和什么花花草草过活去了。想当年说的什么海誓山盟,如今三百年不过,反倒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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