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夜(1) (第1/2页)
漫漫长夜,事后的林瑾累得软在床上,汗液和精液沾了满满一身。陆为挖她起来去洗澡,她还不情不愿地倒着。 这种懒散感过于美好。性的需要被完全满足,身旁是能给她带来安全感和愉快的男人,而身下的床又是如此舒适。她闭着眼睛想赶紧睡过去,然而陆为还是把她抱起来放进了淋浴房里。 他什么都没让她亲自动手,澡是他给她冲的,沐浴露是他给她打的,头发也是他擦的。擦到后来,她倒在他怀里,软绵绵地挥开他的手。 “不用完全擦干,这么热的天,一会儿就干了。” 陆为便把毛巾放在一边,低头亲了她一口:“行,听你的。” 林瑾享受地闭着眼睛,依靠在他的身上。耳朵听着他的心跳,而侧脸感受着他的体温。她的手从他的胸前摸到了后背,轻轻的摩挲,又停了下来。 慵懒的眸子睁开,与他对上:“陆为,你身上多了一道疤。” 她对他的身体是熟悉的,在布喀达坂峰的夜晚,她便认遍了他精壮的躯体。他腹上和背上数不胜数的疤痕是他的功勋,她的手指覆盖其上,也曾与他共享疼痛与愈合。 几个月过去,他的背上又多出了一道长长的伤疤。她敏感地感受到。 陆为浅笑着:“上个月在卓乃湖被砍了一刀,早就拆线了,没什么事。” 他抓着她的手放到嘴边亲吻,也问她:“最近有好好读书吗?暑假作业写完了吗?” 林瑾嗯嗯了两声,不想聊学业的事。之前告别时也是这样,他总是关心她要好好读书,真像个长辈。 比起读书,她更想听他说可可西里的事。无论是说巡山队还是藏羚羊,她想听关于那边的新鲜事。下午的讲座她心不在焉的,根本就没听进去什么。如今在他怀里,又起了听故事的兴趣。 她问起藏羚羊产羔期的事,陆为于是告诉她:“那次把你送到格尔木之后,我又招了三个兄弟进野牦牛队。他们都是退伍兵出身,用枪和抓人都厉害。这个产羔期我们一共缴了十几辆皮卡,抓了四十多个人。四十多个人里头有八个都是马阿大的枪手,这下我们算把马阿大的精英都抓了大半了。” 林瑾亲亲他的下巴:“你们真厉害。” “这厉害个什么。要是能把马阿大抓住就好了。我抓了他这么多年,每次都是让他给跑了。” 就像野马川的那次,他分明得到了马阿大就在野马川扎营的信息,但马阿大就像长了千里眼,每回都能先他一步逃走。又比如六月份,马阿大又亲自进了可可西里,他的车队正和陆为和两个队员的车子迎上,陆为开着车追了三百公里,结果还是追丢了人。 这么多年两人玩着猫鼠游戏,陆为和巡山队越玩越贫困潦倒,马阿大越玩越家财万贯。事情走到这一步,早就没有什么和谈斡旋的余地,只有亲手抓了马阿大,或者一枪打死了他,陆为才觉得对得起可可西里。 林瑾总是在他口中听到马阿大的名字,可对于这个盗猎团伙的老大,也就是哥哥从前的老板,她了解得并不多。正好今晚有着空闲,她也好详细地问问。 陆为一点点给她讲:“马阿大是化隆人,他本名不叫阿大,是他村里人管他叫阿大,我们就也这么叫他。他是警察出身,十几年前他怀孕的老婆因为生病没钱治,带着小孩一起死了。他没了家,也就没了牵绊,就上到可可西里打羊子了。” “那他还挺可怜的。”林瑾皱着眉,“也许是他老婆因为没钱治病而死,他就产生了报复性的心理,不愿意再穷下去,才铤而走险。” “世上穷的可怜人多着,这不是滥杀无辜的理由。死在马阿大手下的藏羚羊成千上万,我们的巡山队员也有几个是被他的枪手打死的。” 在无人区中,法律和道德统统失效,谁的枪杆子硬谁就是老大。马阿大没有亲人,又是当警察出身,在可可西里很豁得出去,没几年时间就成为了一个盗猎团伙的头头。手下的人越聚越多,沾的人命也越来越多。 林瑾叹息,又往他的怀里钻了钻。 “你也要小心。他们都认识你。你想抓他们,他们就会想弄死你。” 陆为抚摸着她湿漉漉的头发:“我会小心的。不过,如果我死在可可西里,也算是死对地方了。” “别胡说。” “嗯。” 两人沉默了片刻,林瑾累得打了个哈欠。 “困就先睡吧。我明天早上的车回格尔木,也得早点睡。” 林瑾一愣:“你这么快就要走?” “我已经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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