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宝贝:精灵王_第61章 雏形技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本站域名并非永久域名!随时会关闭!请到→→→点击这里

   第61章 雏形技 (第1/2页)

    不管那么多,此时还有幸运贴作用的情况下,黎枫先将神秘精灵球放一边。

    抽!

    继续抽!

    这次的指针缓缓的停在了技能类别,这还是黎枫第一次抽到技能类,在幸运贴的加持下,此时的他满怀期待。

    【系统:恭喜宿主获得格斗技巧精通。】

    卧槽?

    格斗技巧精通?

    我要这玩意有啥用?

    黎枫有些懵。

    难道要自己下场亲自打十个?

    可就他这个小身板,不是一拳就被精灵打死了?

    这既能感觉毫无意义。

    不过心里这么想,但随着技能出现‘录入’黎枫的脑海记忆中的时候,他发现自己对于格斗技巧的理解以火箭般的速度开始提升。

    短短片刻,他能感觉到,各种格斗技巧在自己面前仿佛已经没有任何秘密可言!

    这种仿佛沉浸了数十年的感觉,一股格斗大师的气质开始出现在黎枫的身上。

    可理智告诉黎枫,这一切都只是幻觉,一门技艺怎么可能精通就没有秘密了。

    只是因为提升的过于快速,让自己产生错误的感觉而已。

    既然自己现在有了格斗技巧精通,曾经让小火龙自学的格斗技巧,自己是不是也能亲自教了?

    毕竟之前自己只是让小火龙自学,也没空带着小火龙去那些格斗系道馆学习,现在自己这不是能教了?

    【系统:幸运贴效果时间到。】

    “差不多了,剩下四十万人气值留着应急吧。”

    黎枫关闭系统面板,开始思索着自己教导小火龙的格斗技巧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的是,小火龙对于格斗系技能的掌握是绝对有天赋的。

    毕竟小火龙本身就能学会不少格斗系技能,比如劈瓦、增强拳、碎岩甚至是真气弹这种格斗系大招。

    这是属于小火龙本身的种族天赋。

    可单纯教格斗技巧,感觉意义不是特别大,这需要结合技能的使用,才是最好的。

    思来想去,躺在床上的黎枫发现了一个最适合小火龙学习的模板。

    八神庵!

    都是用爪子,都是用火。

    再配合格斗技巧,有问题吗?

    没有问题!

    想想一只小火龙,全身冒火,用出琴月阴、八稚女、八酒杯,这不直接帅炸裂?

    哦,不对,是强无敌!

    至于模仿出来的难度大不大,其实就是一心二用,在使用格斗技巧的同时,将蓄能焰袭招式融合进来使用。

    这属于一种技巧。

    难度肯定是有的,但用出来后,效果肯定也比只使用技能后的横冲直撞要强的多。

    这种技巧就像是动画里小智的回击之盾一样,算是使用技能后的升级版,在这个现实世界也被称之为雏形技,至于更进一步的,各种技能组合后的组合技,没有超越精通以上的熟练度,基本是不可能做到的。

    雏形技算是一种另类的使用技巧,能够让技能更多变,更难以捉摸,属于技能战术上的变化,本质上来说,破坏力倒是没有怎么增加。

    但如果使用的好,能够凭借这些技巧去命中对方的弱点部位,其实也相当于增强了破坏力。

    第二天,黎枫就带着小火龙前往训练室,尝试教导格斗技巧的同时融入蓄能焰袭。

    小火龙一脸怀疑这种训练方式究竟有没有用。

    “呀~(你不要骗我啊~)”

    黎枫无语:“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了!这是战斗技巧,给我好好去尝试!”

    “来,戴上限制器,咱们来练练。”

    小火龙:⊙0⊙

    你来真的?

    我怕把你打死啊!

    我可不是治疗精灵,不会什么生命水滴的啊!

    倒不是没有生命水滴,只是这个生命水滴无法治疗你,是创造生命的啊!

    “别废话,赶紧过来。”黎枫今天穿的是一身非常方便运动的套装,缓缓的伸出手,一副战斗的起手式。

    健身训练房的其他学生训练家,看着黎枫和小火龙,这是在干嘛?

    作为纪中的名人,黎枫现在在学校可是万众瞩目。

    “训练家和精灵打?黎枫又在搞什么幺蛾子?”

    “看看吧,能将小火龙培育到全校学生最强,肯定有什么独门秘籍的!”

    不少学生都选择远远的偷偷观察。

    看着小火龙待在原地不肯攻过来,黎枫选择主动进攻。

    身体素质方面,黎枫肯定是远远不如小火龙的,但在融合了各种格斗技巧后,什么借力打力,擒拿,招架等等都仿佛本能一样汇聚在身体上。

    系统赋予的技巧是数十年日积月累的身体技巧以及像是被记忆软糖刻印在脑海里的格斗理论。

    也就是说,在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