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3 章 回京 (第1/6页)
大梁城 天气虽然炎热,但沐兰会将近,大梁城内的街道上熙熙攘攘川流不息。入夜,街两边铺子已经挂起了风灯,夜市开始了。 魏瑄换了一身利落的黑衣,迅速地融入到了茫茫夜色之中。 他那个障眼法的小伎俩只能维持两三个时辰,也就是说在戌时以前他必须回宫。 大梁城里最奢华的客栈是尚元城中的涵月楼。 涵月楼不仅奢华无比,这位置也是绝佳。 在露台上往东望去是高台层起、灯火通明的皇城。皇城脚下隔着两条街巷是元康坊,那里住着包括三公在内的朝中大多数高官,再往东是一大片高墙森院的府邸,那是大司马秦羽的住所,一眼看去颇有气派。 与大司马隔开三条街巷,夜幕下那片黯淡的檐宇,院中似乎只有零星的几点灯火,就是萧暥的将军府。 那就有点意思了,说他是权臣罢,他好像是有意地跟皇城保持着那么一段距离,甚至看上去还做出一层退隐的姿态。 北宫浔坐在露台上,举目远眺,在这满城的灯火阑珊的衬托下,那寂寥萧索的宅院就显得格外冷清。丝毫没有过节的气息。 北宫浔指着那片黯淡的院落,问出了一个很尖锐的问题,“我怎么会觉得他很穷?” 旁边的吕歆笑着给他斟酒道,“北宫世子家大业大,世子眼里,这整个大梁城都是穷人。” 此人是大行令吕虔的儿子,大梁城里有名的纨绔,和北宫浔早年就相识,北宫浔每次来大梁免不了找他一起喝酒,喝完了酒去倾颜阁前看焰火会。 北宫浔此时喝得已经有点高了,闻言洋洋得意起来,“哈哈,如果他此番能在马球赛中胜了我,我就送他一座全大梁最奢华的宅院。” 吕歆笑道,“世子的球技九州少有人能望之项背,当然会赢。” 北宫浔道,“光球技好也没用,还要看马术,萧暥打仗比我打得多,马术肯定不差。” 然后他想起了什么,皱起眉头,“听说他的马还是魏西陵送的?” “魏将军送他的那匹青鬃马在秋狩猎场就折了,”吕歆道, 然后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打了个手势。 随之露台下忽然传来了一阵清亮的嘶鸣。 北宫浔扶栏一看。只见到一匹棕色的骏马,高大健壮,毛色光亮。 “好马!” 北宫浔眼睛放光,他本来就喝高了,忘了这里是三层高楼,抬腿就要跨过栏杆,被吕歆一把抓住,“世子,咱走楼梯,走楼梯。” 刚到楼下,北宫浔跨上马背,那战马人立而起,昂首发出一声长鸣。 吕歆笑道,“从西北进的凉州马。送给世子,此次马球赛世子必定一举夺魁!” 北宫浔仗着酒兴大笑,一扬鞭,战马撒开四蹄。 魏瑄赶到涵月楼的时候,迎面就见一骑飞奔而去。 他再一看北宫浔去的方向,心中暗道不好,是清平街。 清平街此时正是夜市开张最热闹的时候。街上人来人往,北宫浔这一骑狂奔,怕是要引起骚乱。 *** 清平街是是尚元城里最繁华的街市之一,尤其是沐兰会将近,夜市刚刚开始,这街上已经是人来人往。这会儿还在街口,若是到了倾颜阁那一带,简直就是摩肩接踵。 很多店铺为了吸引生意,还在铺子门前挂了五彩的灯笼,打扮得漂漂亮亮,更有甚者,雇了杂耍的,变戏法的,在铺子门前吸引人眼球。 在这些五花八门的店铺里,有一家店铺却非常低调。 那是一家小饭馆,占地方不大,由于老板酿的米酒格外香甜,做的菜也好吃,所以生意一直不错。 饭馆的东家是两兄弟,哥哥叫做瞿安,因为早年逃乱,瘸了一条腿,身料又单薄,干不了重活,好在人勤快,又擅长酿酒,小饭馆经营得很好。 弟弟瞿钢则相反,身材魁梧,相貌堂堂,当年兰台之变的时候,他就一腔血勇,提着一把斧头就砍死了好几个北狄蛮子,后来因为勇力被锐士营挑中了。 除夕夜撷芳阁之乱中,瞿钢也在云越所帅的百名锐士之中,跟周围数千明华宗暴徒血战到天明,只剩下数十人,这瞿钢就是其中之一。 那一夜他杀得满眼通红,也不知道斩杀了多少个明华宗的暴徒,刀都豁口了,自己身中数十刀浑然不觉,豁出命地跟着云越冲上石桥,浑身浴血九死一生后,被擢升为百夫长,并赏赐五十金。 他用这赏赐的五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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