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你好,养兔子吗?4 (第1/2页)
总之,莫书的老板,金融界活着的一大传奇。 不但是莫书的老板,更是他的偶像。 传奇嘛,总归是有些奇怪癖好的,比如口味独特。 青菜味的蛋糕,莫书第一次购买的时候,以为那是抹茶味蛋糕,他当时晨跑路过,发现多了一家蛋糕店。 正好晨跑结束,莫书看店里人那么多,心说客似云来,说明这家蛋糕店味道很好,于是他也进店,挑了一份抹茶蛋糕。 那青翠的色泽,翠得喜人,翠得生机勃勃,瞧着就让人心情舒畅。 莫书带着蛋糕去了公司,切了一小块,打算用来当早餐,一入口,他当即吐了出来。 不是说难吃,就是,就是口味过于独特,爱吃草的人,想来受众应当不会太大。 至少莫书自己是没有吃草这个爱好的。 但他万万没想到啊,他喜怒无常活像个大魔王,难伺候到极点的老板,竟然就喜欢这一款。 从此,莫书成了这家蛋糕店的金牌老客户。 话说回来,昨晚老板好像心情不太好,莫书也不知道为什么。 反正老板一个人进了迪厅,点了最贵的酒,不准人打扰,就一个人霸占一个角落位置,默默喝闷酒。 老板最后有没有喝醉,莫书看不太出来。 老板这个人,身高一米九三,身材无限趋近于完美,八块腹肌,大长腿,脸型轮廓分明,三百六十五度无死角,同为男性看了都不得不由衷赞一句真帅的那种帅。m.zwWX.ORg 只可惜,老板气场两米八,一股子生人勿近的气场,迄今为止,莫书还没见到能够犯禁的人出现。 莫书也是这样,他也怂,他就负责在老板需要的时候及时出现,老板不需要的时候隐身。 半夜三点被人吵醒他烦不烦躁? 烦躁,必须烦躁,但是,假如吵醒你的人,紧随其后给你转了一百万的红包呢? 啥玩意就烦躁了,为老板服务懂不懂? 莫书精神抖擞,起身赶去了老板公寓,去了之后,发现老板眼珠子是红的,被血色浸染的宝石一样的红。 害怕的情绪是没有的,公寓里灯火通明,老板斜斜往那儿一躺,荷尔蒙的气息扑面而来。 那个瞬间,莫书甚至动摇了一下自己的性取向。 可惜,老板没给他这个机会,老板叫他来,是让他来给草浇水来了。 老板看着,他兢兢业业细致地给阳台上养着的一片青翠绿草浇水,那水也是老板给的,莫书偷偷尝了一口,味道甘甜,生津止渴。 有钱人家的草都是这种待遇了吗? 人不如狗不如猫不如鸟也就算了,怎么还连草都比不过了? 莫书给草浇水,老板就在一边吃蛋糕。 忘了说,自从莫书独辟蹊径发现了那款青草蛋糕,他就升职加薪,成了老板的贴身助理。 最大的工作任务,就是保证老板家里的冰箱里,每时每刻都有老板想吃的青草蛋糕或者糕点。 不过老板今天胃口特别大,冰箱里的存货,愣是被他吃光了。 吃光了的老板,用他仿佛清水浸润过的红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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